教育部等四部門關于調整完善助學貸款有關政策的通知

時間:2023-09-15 21:15來源:大西北網 作者:教育部網站 點擊: 載入中...
教財〔2023〕4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教育廳(教委)、財政廳(局),各計劃單列市教育局、財政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財政局,中國人民銀行上??偛?,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分行,國家金融監(jiān)督管理總局各監(jiān)管局,中央部門所屬各高等學校,各銀行業(yè)金融機構:
 
  為進一步健全學生資助政策體系,更好滿足學生貸款需求,減輕學生經濟負擔,經國務院同意,決定調整完善助學貸款有關政策?,F(xiàn)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國家助學貸款額度
 
  自2023年秋季學期起,全日制普通本??茖W生(含第二學士學位、高職學生、預科生,下同)每人每年申請貸款額度由不超過12000元提高至不超過16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請貸款額度由不超過16000元提高至不超過20000元。學生申請的國家助學貸款優(yōu)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間學費和住宿費,超出部分用于彌補日常生活費。
 
  國家助學貸款額度調整后,服兵役高等學校學生學費補償、用于學費的國家助學貸款代償和學費減免標準以及基層就業(yè)學費補償、用于學費的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標準,相應調整為本??茖W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16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過20000元。
 
  二、調整國家助學貸款利率
 
  國家助學貸款利率由同期同檔次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減30個基點,調整為同期同檔次LPR減60個基點。對此前已簽訂的參考LPR的浮動利率國家助學貸款合同,承辦銀行可與貸款學生協(xié)商,將原合同利率調整為同期同檔次LPR減60個基點。
 
  三、開展研究生商業(yè)性助學貸款工作
 
  為更好滿足研究生在校期間合理的學習生活需求,切實減輕研究生家庭經濟負擔,銀行業(yè)金融機構可向在校研究生發(fā)放商業(yè)性助學貸款。鼓勵銀行業(yè)金融機構有針對性地開發(fā)完善手續(xù)便捷、風險可控的研究生信用助學貸款產品,并在貸款額度、利率、期限、還款方式等方面給予一定優(yōu)惠。
 
  本通知自印發(fā)之日起施行。此前規(guī)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本通知未規(guī)定事項,按照原政策執(zhí)行。
 
教育部 財政部
 
中國人民銀行 金融監(jiān)管總局
 
2023年9月11日


 
(責任編輯:陳冬梅)
>相關新聞
  • (受權發(fā)布)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
  • 國務院印發(fā)《關于提高個人所得稅有關專項附加扣除標準的通知
  • 教育部等十部門關于印發(fā)《國家銀齡教師行動計劃》的通知
  • 國務院印發(fā)《關于進一步優(yōu)化外商投資環(huán)境 加大吸引外商投資
  • 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關于建立領導干部應知應
  •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促進民營經濟發(fā)展壯大的意見》發(fā)布
  • 頂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線----------------------------
    推薦內容
    熱點內容
    ?
    網站簡介??|? 保護隱私權??|? 免責條款??|? 廣告服務??|? About Big northwest network??|? 聯(lián)系我們??|? 版權聲明
    隴ICP備13000024號-1??Powered by 大西北網絡 版權所有??建議使用IE8.0以上版本瀏覽器瀏覽
    Copyright???2010-2014?Dxbei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