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網(wǎng)2月27日訊 年前,蘭州市相關(guān)部門對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的犯罪活動進行了集中打擊。昨日,西部商報記者獲悉,蘭州市人民檢察院對3起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的嫌疑人作出批準逮捕決定。
據(jù)悉,蘭州市人民檢察院通報的3起案件分別是:2015年1月30日,蘭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張來臣等25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批準逮捕;2015年2月10日,蘭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犯罪嫌疑人沈俊峰、趙生金以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批準逮捕;2015年2月10日,蘭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龍福紅等3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批準逮捕。
據(jù)此前蘭州市公安局通報稱:自2012年初開始,張來臣等人密謀,分別以自己的名義,在省內(nèi)注冊登記了10家投資公司,其中:在蘭州注冊登記了甘肅弘泰投資有限公司、甘肅鑫融通投資有限公司、甘肅金盛昌投資有限公司、甘肅中潤投資有限公司、甘肅國泰投資有限公司等7家投資公司;在定西市注冊登記定西盛達投資有限公司;在白銀市注冊登記甘肅銀翔投資有限公司;在武威市注冊登記成立了甘肅華鑫投資有限公司。這10家投資公司均采取向群眾發(fā)放傳單等方式,宣傳他們是有房地產(chǎn)、酒店、KTV等實體的投資公司,以期限3個月、6個月、9個月、12個月,承諾14.4%至20.8%不等的高額利率為誘餌,拉攏群眾簽訂《委托投資管理協(xié)議》,詐騙錢財。
(責(zé)任編輯: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