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釋期內(nèi)販運毒品 重操舊業(yè)再被抓
蘭州鐵路運輸檢察院批捕一起運輸毒品案
大西北網(wǎng)4月18日訊 17年前因販毒被判無期假釋后,又再次做起了販賣毒品的勾當。昨日,西部商報記者獲悉,蘭州鐵路運輸檢察院批捕一起運輸毒品案。
今年55歲的韓某是青海人,1998年4月因販賣毒品被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無期徒刑,其因在勞改期間表現(xiàn)良好,先后四次減刑,并于2011年準予假釋。
假釋后,韓某閑來無事、不思悔改,在利益的誘惑之下,重操舊業(yè),再度從事運輸毒品的違法犯罪活動牟取利益。法網(wǎng)恢恢,疏而不漏。今年3月11日,他將購買的69.4克海洛因藏匿于身體隱蔽處,乘坐昆明開往蘭州的列車,孰料在蘭州車站下車時被民警查獲,當場從其身上繳獲全部毒品。
目前,此案仍在進一步審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