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男買假幣欲行沒到目的地就落法網
大西北網9月6日訊 定西岷縣三男子花2700元購買千張假幣欲謀行騙,誰知還未到達目的地就被群眾識破報警。2016年9月6日,岷縣人民法院公布這起案件,三被告人均因構成使用、持有假幣罪被判處有期徒刑。
2015年11月份,汪某某與崔某某通過網上QQ聊天中商量共同使用假幣。2015年12月27日,崔某某到蘭州火車站廣場附近從一河南男子手中以2700元,購得面值20元的假幣850張、面值10元的假幣150張后到隴西與汪某某碰面,汪某某叫來宋某某,三人對部分假幣進行裁剪,后商量決定去甘南較偏僻的地方將這些假幣通過購買小物品來欺騙買主換得真幣。12月29日被告人崔某某、汪某某、宋某某三人從隴西出發(fā)前往甘南途經岷縣,住宿一晚。12月30日,被告人崔某某、汪某某、宋某某三人在岷縣十里、清水公路沿線使用假幣,岷縣公安局民警在接到群眾舉報后,在306省道清水鄉(xiāng)郭哈村路段將使用假幣的被告人汪某某、宋某某抓獲,隨后在岷縣西寨鎮(zhèn)街道將被告人崔某某抓獲。當場查扣20元面值的假幣844張,10元面值的假幣94張。
經中國人民銀行定西市中心支行鑒定:三名被告人所持有、使用的紙幣為假幣,涉案金額18500元。岷縣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崔某某、汪某某、宋某某無視國法,明知是偽造的貨幣而持有、使用,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持有、使用假幣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