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 西 北 網 訊 日前,蘭州市政府辦公廳印發(fā)《蘭州市開展證明事項清理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要求持續(xù)深化“放管服”改革,優(yōu)化營商環(huán)境,進一步加快轉變政府職能和工作作風,全力做好證明事項清理工作,對沒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證明事項,一律取消,有效提升政務服務水平。
《方案》提出,凡是各區(qū)縣、各部門越權設定、違法設定的證明事項,一律取消;凡是能通過個人現有證照來證明的事項,一律取消;凡是能通過申請人采取書面承諾、簽字聲明的事項,一律取消;凡是能通過運用大數據信息共享或政府部門內部的信息核查和共享查詢的事項,一律取消;凡是能被其他材料涵蓋或替代的事項,一律取消;凡是開具單位無法調查核實的證明事項,一律取消。
《方案》要求,各區(qū)縣、各部門要以本次清理工作為契機,進一步轉變行政管理方式,規(guī)范行政行為,提升監(jiān)管效能。對已取消的證明事項、新的辦事指南等,要及時通過甘肅政務服務網蘭州子站等途徑向社會公布目錄,并做好宣傳解讀工作。要進一步加強部門協同協作,促進信息系統互聯互通,打破政府部門間、部門內部“信息孤島”,從根本上消除“奇葩”證明、循環(huán)證明、重復證明滋生的土壤。大力推行告知承諾制,加強信用體系建設,強化對承諾事項的事后審查。(記者魏奇峰)
(責任編輯:張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