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事有兩點值得注意:其一,根據(jù)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凡涉及重要歷史人物的影視作品,須有親屬或后人授權(quán)才能開拍”。事實卻是,制片方無視國家法規(guī),在單方面開拍電影的同時,假惺惺征求秋瑾后人意見。其二,秋瑾后人審閱電影劇本后,認為“這個本子不行,大部分是描寫家庭瑣事,甚至寫她有打丈夫,把革命先烈秋瑾寫得像個潑婦一樣”;其后,電影編劇寫出了秋瑾后人認為“基本符合事實”的“第二個劇本”,但是,這個劇本卻因為“投資方不同意,‘無票房價值’”而被否決,電影仍然按照秋瑾后人反對的“第一個劇本”拍攝。
顯然,制片方制作這部以紀念秋瑾烈士為主題的影片,動機似乎并不在“紀念”而在“票房”。制片方給媒體的回應說得很明白:“今年是辛亥革命100周年,秋瑾是應景的好題材。”這就是說拍攝秋瑾題材的電影只是為了“應景”,而借“應景題材”爭搶“票房”才是“實意”。正因為只是以“秋瑾”做“應景”,我們才會看到,制片方把拍攝嚴肅的歷史題材當做兒戲,不僅可以為“票房”肆意篡改歷史,陰陽顛倒、黑白混淆地“添佐料”;而且公然無視國家法規(guī)“忽悠”秋瑾后人。
電影這樣“演繹”歷史,違背了秋瑾的精神品格。秋瑾自名“鑒湖女俠”,并非標榜江湖俠客,而是矢志做復興中華的革命戰(zhàn)士。1907年7月6日,徐錫麟籌劃刺殺安徽巡撫恩銘,不幸事敗被殺。秋瑾被徐弟告密,有人勸她逃離,但她拒絕離開紹興,認為“革命要流血才會成功”。秋瑾是以慷慨赴死的精神接受了被捕和處死??墒沁@部電影把秋瑾演繹成一個“身手超男的馬路打女”形象,嚴重貶低了一代英豪的精神品格。也許制片方不懂得,尊重基本歷史,最大程度地還原秋瑾原本的精神品格,才是這部傳記電影的詩意內(nèi)涵,也是其具有史詩巨作的藝術(shù)魅力的源泉所在。
在這個事件中,我們看不到制片方對歷史的敬畏,在票房至上的理念下,他們把“藝術(shù)”作為謀利的工具,放肆地欺凌歷史。這種不負責任對待歷史的態(tài)度,并非個案。為數(shù)不少的電影人把歷史題材作票房幌子,肆意篡改、編造史實,兜售低俗廉價的娛樂影像。這些國產(chǎn)電影如此“消費歷史”,不僅敗壞了中國電影的文化聲譽,而且從根本上腐蝕中國電影的藝術(shù)生機。在中外電影史中,所有成功的歷史題材電影都證明:電影借重于歷史題材,根本意義是電影接受歷史的深刻洗禮,并從中獲得深厚的歷史底蘊。反之,如果以欺凌的態(tài)度對待歷史,為票房而“藝術(shù)”,將把電影趕進死胡同,這當然不是我們愿意看到的結(jié)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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