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菅人命
在美國華盛頓州劉易斯-麥科德聯(lián)合基地軍事法庭,由5名成員組成的陪審團10日認定,吉布斯去年年初在阿富汗坎大哈省殺害3名平民。
吉布斯現(xiàn)年26歲,中士軍銜。美聯(lián)社報道,吉布斯在庭審中承認,他從受害人尸體上割下手指,還拔下一名受害人的牙齒作為“戰(zhàn)利品”。
本案被告共5人,其中吉布斯軍銜最高。按照軍方檢察官說法,吉布斯等人知道受害人不構(gòu)成威脅,但他們把武器放在被害人尸體旁邊,造成對方是武裝人員的假象。
吉布斯等人當時在駐阿富汗第五“斯特賴克”旅服役。按軍方檢察官羅伯特·斯特爾少校的說法,此旅存在廣泛行為不當行為,其中一個排“失去控制”。
第五“斯特賴克”旅士兵先前曝出吸食大麻、收集非法武器、毀壞阿富汗人尸體并拍照等劣跡。此旅共計12名士兵受到指控,其中10人已獲罪。
難逃重刑
宣布裁定吉布斯有罪之后,量刑聽證會隨即開始。軍方檢察官少校安德烈·勒布朗提議按最高級別量刑:終身監(jiān)禁,不得假釋。
勒布朗告訴陪審團,吉布斯的使命本是保護阿富汗民眾,卻導致許多人對美國人失去信任,被告多次稱阿富汗人為“野蠻人”,但他才是“野蠻人”。
除吉布斯外,3名被告先前已經(jīng)認罪,其中兩人轉(zhuǎn)為污點證人,指證吉布斯。他們稱吉布斯是一名殘忍的長官,“像擺弄玩偶一樣”玩弄受害人尸體。
士兵亞當·溫菲爾德承認,自己在最后一名被害人死亡事件中“非自愿殺人”。他說,如果不照做,吉布斯會“殺了他”。
另一名士兵杰里米·莫洛克今年3月獲刑,他為指控吉布斯提供重要證據(jù)。莫洛克說,吉布斯2010年1月給他一枚未登記在案的手榴彈,讓他殺死一名阿富汗少年;同年2月,吉布斯與另外一個人殺死第二名受害人;3個月后,吉布斯向第三名受害人投擲手榴彈,并命令下屬開槍。
辯稱無辜
吉布斯在庭審中辯稱,自己沒有參與殺害第一和第三名受害人,僅在第二名受害人被殺時“主要為了還擊”。
他聲稱,當時他與一名武裝人員交火,“所幸對方武器失靈,而我沒死”。
吉布斯還稱,他割下受害者手指是應其他士兵要求,拔下牙齒是因為其他士兵想要留作紀念,他之所以這么做是不想被下屬看做“懦弱”。
他的律師菲爾·斯塔克豪斯申請輕判:終生監(jiān)禁,但可以假釋。他注明,當吉布斯服刑滿10年,如果獲準,應擁有假釋資格。
斯塔克豪斯說,吉布斯犯過錯,但已花很多時間反省。“他已經(jīng)不是在阿富汗的那個他。他也不想讓他的妻子被迫獨自一人養(yǎng)大他們的兒子。”(葛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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