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嘉靖四十四年,竊權達二十多年的奸相嚴嵩,終于失敗倒臺。其子嚴世蕃斬于京師,人心稱快。嚴嵩的腦袋雖然保住,但受到籍沒的處置。籍沒,也就是抄家,將全部家產充公。據說,東廠、西廠在抄嚴嵩的家時,有過一本賬,后來印成一冊書,書名《天水冰山錄》,記載了這個中國歷史上特大貪污犯之一,積二十年之搜刮,所積聚起的像山一樣的財富。取這個書名,就是來自“太陽一出冰山落”的語意。
嚴嵩發(fā)跡頗晚,其春風得意時已六十出頭,半截入土,但撈起錢來,卻如餓虎下山,永無厭足。別看此人起步遲了,但貪污的悟性高,動作快,手段惡,胃口大,一進入內閣,就把嘉靖哄得團團轉,馬上把幾個同僚,如曾銑、夏言,排擠出局;正直大臣,如楊繼盛、沈鍊,予以殺害。從此,他作為首輔,主政長達二十一年之久。這段時期,也是嘉靖跟臣下鬧情緒,索性不理朝事,搬到西園去煉丹,拒絕上朝的罷工時期。朝臣們都無法見他一面。嚴嵩獨蒙圣眷,于是才有了一手遮天、為所欲為的貪污機會。
嚴嵩的兒子嚴世蕃,是一個比他壞上十倍的敗類,兩人沆瀣一氣,賣官鬻職,賄賂公行,敲詐勒索,作惡多端,搜刮民財,瘋狂聚斂。據《天水冰山錄》所載,僅是他北京的府邸,江西的老家,查抄出來的財產,計有:一,純金器皿3185件,重量11000余兩;二,玉器857件;三,耳環(huán)耳墜267雙;四,布緞綾羅紗絨14300余段;扇柄27300余把;五,南昌和分宜的第宅房店3300余間??傊导s合人民幣3億至4億元的樣子。
但清人趙翼在《二十二史札記》卷三十五《明代宦官》一節(jié)中責疑:“嚴嵩為相二十年,《明史》所記籍沒之數,黃金三萬余兩,白金二百萬余兩,他珍寶不可勝記,此已屬可駭。而稗史所載,嚴世蕃與其妻窖金于地,每百萬為一窖,凡十數窖。曰:‘不可不使老人見之。’及嵩至,亦大駭,以多藏厚亡為慮。則史傳所載,尚非實數。”趙翼認為,太監(jiān)劉瑾竊權當政,論“貪齡”(如果有這種計算方法的話),不過五六年,就撈得黃金二百五十萬兩,銀五千萬余兩,幾乎是嚴嵩全部貪污總數的三百倍。而嚴嵩“打仗親兄弟,上陣父子兵”,是兩個人開的合股公司,能量特別大,“貪齡”也是劉瑾的四倍,怎么“奮斗”了二十年,只是劉瑾的一個零頭呢?所以,他相信野史所載“每百萬為一窖,凡十數窖”的說法,比較接近實際。
顯然,嚴嵩的貪污所得,絕對不是書上說的這個數字。這里面有朱厚熜給自己好交代的因素在內;試想,他這個當皇帝的,寵幸了一個二十年的親信,竟成為這樣的貪污之最,那么,在歷代帝王中,他恐怕也算是一個昏君之最。于是,不得不想法關照他的東廠、西廠的錦衣衛(wèi),去查抄時,盡量縮小其賬面額度,以遮掩天下人耳目。所以殺了嚴世蕃以后,朱厚熜特意饒了嚴嵩一條命,讓他削籍回鄉(xiāng)看守墳塋,證明他并非罪不容誅,也有稍稍給自己留一點面子的意思在內。
在嘉靖的包庇之下,嚴嵩在窮兇極惡地貪贓枉法、想盡辦法瘋狂攫取、權錢交換無可厭足、好話說盡壞事做絕時,根本想不到他所營造的金山銀山,可惜是座冰山,太陽一出,便化了,到頭來,無不一場空。據民國蔣芷儕《都門識小錄》:“都中名人所書市招匾對,庚子拳亂,毀于兵燹,而嚴嵩所書之‘六必居’三字,嚴世蕃所書之‘鶴年堂’三字,巍然獨存。分宜父子,淫貪誤國,罪通于天,與檜賊齊名,至今三尺童子皆羞之,乃其惡札亦幾經滄桑而不毀,倘所謂貽臭非耶?”如今,六必居在煤市街,鶴年堂在菜市口,牌匾仍舊掛著,二嚴的署名不存。人們走過這些店鋪時,無不駐足,而且,不禁深思,冰山易化,臭名永存,主犯二嚴,千秋拷問,但是,那個包庇犯嘉靖呢?他能逃脫歷史的追究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