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宗棠乃清末重臣,歷任浙江巡撫、兩江總督、欽差大臣、大學(xué)士、一等輕車都尉等職,封二等侯,死后送贈太傅,謚“文襄”.他任高官20余年,每年養(yǎng)廉金二三萬兩銀子,另外還有例規(guī)等灰色收入。按理,他死時留給兒孫的財產(chǎn)不會少。
據(jù)左宗棠的曾孫左景伊在《我的曾祖左宗棠》一書記述,其曾祖父死時,4個兒子每人只分到5000兩銀子,合計2萬兩,只相當(dāng)于左宗棠一年的工資。真是匪夷所思。
左宗棠68歲時便立下遺囑“我廉余不以肥家,有余輒隨手散去。”年譜中記載:光緒三年(1877年),6月,山西、河南大旱,陜西及甘肅慶陽亦饑,公倡捐養(yǎng)廉銀萬兩。同治元年(1862年)他給兒子寫信:“付今年薪水銀二百兩歸……念家中拮據(jù),未嘗不思多寄,然時局方艱,軍中欠餉七個月有奇,吾不忍多寄也。爾曹年少無能,正宜多歷艱辛,練成財器,境遇以清苦淡泊為妙,不在多錢也。”
他不僅教導(dǎo)子弟儉樸度日,自己也過著儉樸的生活。當(dāng)了督撫以后,仍然是“非宴客不用海菜,窮冬猶衣缊袍”.他把多余的錢隨手散去,除救濟(jì)災(zāi)民和貧苦族人外,做了許多公益事業(yè),如修城墻,辦書局、書院,資助西征軍糧餉……
左宗棠常以“不欲以一絲一粟自污素節(jié)”告誡自己。傳說一次有位下屬拜見,臨走時留下了一壇泡菜,他見禮物不貴重,也就收了??腿俗吆?,家人打開壇子一看,原來是一壇金子。他立即命人將客人追回,將“禮物”退回,還批評了一頓。又有一次,紅頂商人胡雪巖從上海送給他一份禮物,其中有一架金座珊瑚頂和兩支人參,他將這兩件貴重禮品退還胡雪巖,只收了一些食品。他經(jīng)手西征軍餉幾千萬兩銀以上,但他不貪不占,連按官場例規(guī)享受的補(bǔ)貼也一概不受。
據(jù)《羊城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