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館,在中國出現的時間很早。一般認為,早在上古商周時期已出現,逆旅、旅次、旅舍、旅店、客棧等,都指的是旅館,和現在的酒店、賓館、招待所是一個功能。
古代“開房”也要“介紹信”
從《周禮》所記來看,早在周代中國的旅館業(yè)已很發(fā)達。如周王規(guī)定,有“國營招待所”性質的“驛亭”,要求每10里有“廬”,即簡易房舍;每30里要設“路室”,以供休息;每50里的市鎮(zhèn)要設“候館”,候館即可以入住的招待所。
現代流行的城市旅館、家庭旅館,在先秦時已出現,主要有“館”、“寓”、“舍”等。這些旅館檔次和功能區(qū)別明顯,以供不同身份的旅客入住。“館”比較高級,用來接待貴賓,如“國賓館”、“諸侯館”,這類旅館是官辦的,當時的諸侯國一般都設有這樣的高檔賓館,如魯國有“重館”、趙國有“陶丘之館”、晉國有“箕館”……
“寓”、“舍”這類旅館則主要為普通商旅服務,以民辦居多,“逆旅”、“客舍”都屬于這一類。
而且,古人對于旅館的管理也早有規(guī)范,旅客不能隨便開房。如今開房要出示身份證和相應的證明文件,這在先秦時即已實施。
古代雖然沒有現代的身份證,但有相當于身份證的信物。如果是官員、商人出差或得到官方授權的外事活動,都會持有“符節(jié)”或“符卷”,這種“符”、“節(jié)”、“卷”等,都是早期入住旅館的身份證明,相當于現代的“介紹信”.
后來的“驛卷”、“信牌”也都屬于旅行憑證,如沒有旅行憑證,是無法入住旅館的,特別是官辦旅館根本不可能接待。
《周禮·地官》就此說得很清楚:不同的人辦不同的事,要用不同的“介紹信”,即所謂“節(jié)”,“凡通達于天下者必有節(jié)”,意思即是,你要想走遍天下,必須有介紹信才行,否則別想開房。
古代旅館也有“查房”
和現今一樣,客人入住后要進行詳細的身份信息登記,有專門的“旅客登記簿”.這種登記簿古稱“店簿”或“店歷”,要妥善保存,留底備案,逐月定期交官方查驗。后來,官方加強對酒店的管理,除了治安的需要外,也是為了方便收營業(yè)稅。
《馬可·波羅游記》中,意大利人馬可·波羅在當時元大都(今北京)看到,所有客棧和旅館的老板,“要將投宿客人的姓名寫在一個簿子上,注明他們來去的日期和時間,這種簿子每日須交送一份給駐在方形市場的那些官吏。”
具體登記和查驗程序,中世紀摩洛哥旅行家拔圖塔(又譯“白圖泰”),在其中國游記中說得更詳細:“路中各站,皆有逆旅可以息宿,有官吏專管之……天黑時管理官吏及其書記來舍,將留舍客人逐一點名記簿,蓋印后關門,使客安睡。至次晨天明時,吏及書記復來,依名單喚客起,作一證書。”
從中可以看出,古代對入店旅客的登記管理相當嚴格,也是要查房的。這些“管理官員”相當于現代轄區(qū)查戶口的民警。
如果旅客沒有身份證明,也不是絕對不能入住旅館,但需要有財產抵押或是熟人擔保。如果既無資信證明,又沒人愿意擔保,就只有“露宿”了,旅館是不敢接待的。這在古代叫“不下單客”,意思是不接待無法證明自己身份的單身客人,這種硬性規(guī)定,主要是官府治安管理的需要,“恐有奸寇”.
古代旅館也分“標準間”“豪華間”
中國的旅館業(yè),在漢代得到了進一步發(fā)展,除了官辦賓館外,城市旅館、家庭旅館都出現了。當時城里的“謁舍”,就是一種城市旅館,這種城市旅館數量很多,分布廣泛,多供做小生意的普通下層人入住,《漢書·食貨志》中所說的“方技商販賈人坐肆列里區(qū)謁舍”,就是這個意思。而官辦普通旅館稱為“傳舍”,服務稍好,專用于接待“官差”.
魏晉時期,中國的旅館業(yè)被進一步提倡,旅客外出住宿更為方便。晉人潘岳在《上客舍議》中記述,當時“公私滿路,近畿輻輳,客舍亦稠”,交通發(fā)達的路邊,靠近京城的地方,旅館很多。
這時的旅館充分考慮了硬件建設,讓客人入住后更覺舒適,《上客舍議》稱,“冬有溫廬,夏有涼蔭”,這里的“溫廬”相當于現代配有暖氣的房間,“涼蔭”則是納涼休閑之所。
古代客房亦分出不同的檔次,同樣有“豪華間”、“標間”、“多人間”的區(qū)別。當然,在古代不是這樣叫的,宋元時期,豪華間叫“頭房”,明清時因為出差官員多住這樣的上等客房,又稱為“官房”;普通或較差的房間則叫“稍房”、“陋室”;多人間則稱為“通鋪”、“大鋪”.
再到后來,旅館的分工和接待對象的劃分更明確,有專門接待商人老板的“廣源店”、“萬隆店”;有面向“驢友”和一般游客的“悅來店”、“吉順店”等。隨著科舉制度的確立,各地還出現了專門接待學子的“狀元店”、“高升店”.
古代旅館也有優(yōu)惠時段
現代旅館在一定時段兒會推出優(yōu)惠房間,即所謂“特價房”.古代旅館也會給客人打折,甚至免費。有的朝代強行規(guī)定,官辦旅館在特定的時日要免收房費。
如宋代,當時的官辦旅館便有免費入住日?!端纬瘯酚涊d,在趙恒(宋真宗)當皇帝的大中祥符五年(公元1012年)遇到嚴冬,當年正月,朝廷便以“雪寒”為由,要求“應店宅務賃屋者,免僦錢三日。又曰‘貧民住官舍者,遇冬至寒食,免僦值三日'.”
所謂“僦值”,也就是房費。這記載說得很清楚,官辦旅館(官舍)在雨雪天和“冬至”、“寒食”等日子,應免收房費。此外,在疫病流行時,也有免房費的現象。
《宋史·食貨志》記載:趙禎(仁宗)當皇帝時,有一年京師發(fā)生大規(guī)模流行病,除了要求免費送醫(yī)給藥外,要求不論官辦旅館還是私營旅館,一律免收房費10天,即所謂“蠲公私僦舍錢十日”.趙曙(英宗)當皇帝時,在特定日期,旅館免費接待更成為一項制度。
這種免費旅館,在古人看來是“義”舉,相當于今天的慈善活動?!逗鬂h書·儒林傳》記載,曾任東漢陳留太守的周防,在開家庭旅館時,就經常免費給旅客提供方便而“不受其報”.
事實上,開免費家庭旅館一直是中國古代的優(yōu)良傳統(tǒng),先秦時期,不少名門貴族所開的“養(yǎng)士館”、“招賢館”,其實也有家庭旅館的性質,不僅免房費,還免餐費,即食宿全包。
明清時期流行的“會館”,在大多數情況下,對前往住宿的同鄉(xiāng)也都是免費的。
古代旅館也有“特殊服務”
現代酒店、旅館的服務要求是“賓至如歸”,這一標準在先秦時期就已經有了?!蹲髠?middot;襄公三十一年》便有“賓至如歸,無寧災患”的說法,意思是賓客住進晉國的賓館應像回到自己家里一樣,還會有什么災患呢?
“賓至如歸”最初是周王對國賓館的服務接待要求,此后“賓至如歸”成了古代中國旅館業(yè)通行的行規(guī)和服務的最高境界。
在“賓至如歸”這一經營理念下,古代旅館業(yè)只要能提供的服務,都竭力提供,讓旅客滿意。如現代酒店都有餐飲服務,古代旅館也提供飲食,旅客甚至可以自己動手生火做飯,可謂更純粹的“自助餐”.
現代旅館基本服務之一的代為保管貴重物品,在古代也有。拔圖塔游歷中國時曾看到,“商家取客人錢財貨物,慎為保藏”,客人退房時,將錢財交給客人,如果少了,全額賠償。
為客人代購代銷代付也是古代旅館常規(guī)的服務項目,有的甚至還為男性成年客人提供“特殊服務”--“代購”女人,讓旅客真正找到“家”的感覺。這事也讓拔圖塔遇到了:“客人有欲蓄妾者,主人代為購婢作妾,給室以二人居,費用由主人臨時代付。”這里說的 “主人”即為旅館老板,因為古代蓄妾并不違法,蓄妾者后來將妾帶回家的事并不鮮見。
在古代,人們出行主要靠步行或人力、畜力車什么的,所以出去一次數月數年不回家是常事,特別是生意人。正是由于存在這種情況,旅館的“特殊服務”自然成為方便旅客的項目之一。有的老板還安排娼妓住在旅館附近,甚至直接讓她們住在旅館里面。明張岱在《陶庵夢憶》中,便記有他在山東泰山進香時所見:“再近則密戶曲房,皆妓女妖冶其中”.明代的孫典籍在《廣州歌》中也曾記載:“閩姬越女顏如花,蠻歌野曲聲咿啞”.所以,古人有“人生何如賈客樂,除卻風波奈若何”之感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