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難以承受壓力的張玉甫主動到當?shù)毓矙C關投案并交代了涉案經(jīng)過。據(jù)張玉甫講,5月1日,本村農(nóng)民周東明找到他,說愿出價9000元讓他去甘肅華池運一車石頭到廣州。自鎮(zhèn)平開往華池途經(jīng)陜西富縣時,周東明用手機聯(lián)系到了一個李姓男子,該男子也上了張玉甫的車。5月4日晚,車到華池縣一荒山中,同行的還有一輛白色吉普車,車里坐著來自陜北的曹氏兄弟和陜北雇來搬石頭的民工。到達目的地后,李姓男子和周東明、曹氏兄弟指揮民工將那里的幾級石塔裝上車,5月5日凌晨4時,卡車從案發(fā)地出發(fā),經(jīng)華池縣、西峰市,沿312國道經(jīng)西安到河南鎮(zhèn)平,后又于5月9日晚到達廣州,將貨物運到了坦尾島的一出租屋內(nèi)。
5月23日,專案組帶著張玉甫從鎮(zhèn)平縣啟程,于5月25日抵達廣州。在張玉甫的指認下,辦案民警找到了位于坦尾島藏匿石塔的出租屋,打開出租屋門,發(fā)現(xiàn)地上有石塔壓過的清晰痕跡和紅砂巖的碎石片,但石塔已不見蹤影。
辦案民警立即分組在坦尾島展開調(diào)查,查出藏匿石塔的出租屋是一個自稱高建的男子租用的,但只租用了5天,現(xiàn)已離去;租房時高建沒有使用身份證,也沒有熟人介紹;石塔卸車、裝車都有人看見過,但不認識貨主,也不知被運往何處。
峰回路轉(zhuǎn)
就在案件陷入僵局時,張玉甫說,周東明聯(lián)系上車的李姓男子在富縣曾借張的手機打過電話,為了要賬方便,張玉甫留了個心眼,把李姓男子打過的手機號碼抄了下來。民警讓張玉甫撥打該號碼,但撥打多次均未接通。
經(jīng)查,該號碼是一個叫楊太保的人辦理的,號碼所在地為河南南陽,但該號碼在盜塔后即已棄用。專案組通過移動公司將該手機的通訊記錄全部調(diào)出,發(fā)現(xiàn)該手機從3月上旬開始,與陜西富縣、志丹、延川、廣東東莞等地頻繁通話547次。
經(jīng)過對通話記錄的梳理和調(diào)查,警方了解到“楊太保”真名趙未臣,河南南召縣云陽鎮(zhèn)紅旗村人,是個文物販子。李姓男子正是在坦尾島租房的高建,是趙未臣的妹夫。案發(fā)后趙未臣、高建下落不明。
偵破工作再度陷入困境,專案組再次前往河南鎮(zhèn)平追捕周東明,但周也不知去向,專案組多次給其親屬做工作,讓他們規(guī)勸周東明盡早投案自首,爭取從寬處理。
2000年6月17日,強大的政策攻心戰(zhàn)術取得了效果,周東明從廣東給華池縣公安局寄來郵政快件,快件中稱,石塔確系他和高建、高建的連襟馬超以及陜西志丹縣曹氏兄弟所盜,但他只是幫忙雇車雇人,沒起多大作用。周東明還說:“你們再不要到我家找我了,你們收到這封信的時候,我已經(jīng)出國了。”
專案組立即前往志丹縣抓捕曹氏兄弟,并于6月20日將曹延清抓獲,其弟曹曉清聞風出逃。
警方審訊得知,曹氏兄弟長期從事盜賣文物的非法勾當,與河南文物大盜高建、趙未臣等人早有聯(lián)系。2000年3月初,馬超讓曹氏兄弟打聽陜北一帶有無雕刻精細的古石塔,曹延清得知華池縣林鎮(zhèn)鄉(xiāng)有一對石塔雕工精細,價值很高,即與馬超潛入雙塔寺觀察踩點并拍了照。
3月24日晚,高建、趙未臣、馬超、曹氏兄弟等人乘坐一輛面包車和一輛卡車進入雙塔寺,盜走1號塔上的8層石塔運往廣州。5月4日夜,因塔不完整賣不上好價錢,高建、周東明、曹氏兄弟二次進入雙塔寺,盜走了地面上剩余三層中的兩層塔體(一層因破碎成5塊未帶走),5月9日運往廣州藏匿。
寶塔回歸
至此,石塔被盜案輪廓已基本清楚。但據(jù)曹延清交代,1號石塔上面8層被盜后,趙未臣將其以26萬元的價格賣給了臺灣商人阿潘,阿潘又轉(zhuǎn)手賣給了臺灣一家寺院。此后,雙塔寺被盜案被《人民日報》、《光明日報》、《甘肅日報》、《蘭州晨報》多家媒體報道,臺灣文物販子通過媒體獲知1號塔地面還有3層,要求趙未臣等人再次盜塔。趙未臣等人二次得手后,又以11.5萬元的價格將盜得的兩層塔體賣給了臺灣商人阿潘。
寶塔已被賣到臺灣!專案組知悉此消息后,心都涼了,但警方并未就此放棄。專案組在后續(xù)調(diào)查中發(fā)現(xiàn),廣東饒平縣有一個叫阿貞的女子染指文物販運包裝已有幾年,與臺商阿潘關系非同一般。7月24日凌晨,民警在廣東番禺將阿貞抓獲,阿貞供認文物是她負責包裝的,東西被阿潘賣給了另一臺商,是以“石刻”工藝品名義直接通過海關托運到臺灣的。石塔隨后又被臺灣高雄一個寺廟買去,只待擇吉日立起。 (責任編輯: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