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網2月12日訊 據(jù)華商報報道:滿月當天,男嬰不知下落,21歲的父親又離奇失蹤,未婚媽媽卻收到了一條賣孩子的短信。記者昨日從安康市漢濱區(qū)人民法院獲悉,在網上將兒子以36850元的價格賣給他人的安康男子劉某一審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
男嬰父親:怕養(yǎng)不起孩子
2013年4月5日,在兒子剛剛滿月當天,21歲的安康女子詹某正在里屋給兒子沖奶粉,出來后發(fā)現(xiàn)兒子不見了,趕緊給男友劉某打電話,而其卻一直關機。過了一段時間,劉某發(fā)來短信說,他把兒子賣了1.25萬元,詹某隨即報警。
去年8月初,安康市公安局漢濱分局江北派出所民警在廣東珠海一工廠將劉某抓獲。劉某交代,他在網上通過QQ將親生兒子賣給河南的“鄭姐”。8月15日,專案組民警終于將劉某賣掉的兒子從河南長葛市成功解救。孩子回到母親的懷抱,慶幸的是買孩子的人家對孩子比較好,養(yǎng)得胖乎乎的。
為什么賣孩子?劉某稱,他和女友兩人還小,自己也未到法定結婚年齡,想到以后兒子的奶粉錢、上學等花費,很發(fā)愁,再加上兩家條件又不好,怕以后養(yǎng)不起孩子,于是就將兒子賣了。
劉某說,向買家要36850元是有原因的,因為孩子是3月6日早上8時50分出生。其中6000元錢供哥哥上學了,又買了一臺筆記本電腦,還有一部分在打工時支付了房租。為何對女友稱只賣了1.25萬元,他說主要是防止女友索要。
男嬰母親:對他表示諒解
去年8月,孩子回來后詹某說,自己在親戚開的小店里打工,完全有能力養(yǎng)活兒子。對于男友,她當時表示,希望他能在里面好好改造,但自己不會再等他了。
昨日記者了解到,目前,詹某對男友已經表示了諒解,愿與他一起撫養(yǎng)孩子。
安康市漢濱區(qū)法院刑事審判庭相關負責人昨日介紹,在庭審中,詹某表示,她和劉某兩人剛從學校出來步入社會,在生小孩時到處借外債,劉某因經濟壓力將兒子賣給他人,她表示諒解。由于劉某被關押,她自己帶孩子無法工作,由劉某年邁的父親打工掙錢為孩子買奶粉。為了孩子有一個好的成長環(huán)境,希望法院對劉某減輕或免除處罰,出來與她共同撫養(yǎng)孩子,為家庭為社會減輕負擔。
該負責人表示,鑒于被告人劉某未婚先育、家庭生活困難,又無力撫養(yǎng)才出賣親子。歸案后,被告人自愿認罪,有悔罪情節(jié),能如實交代犯罪事實,提供買方信息,方使得孩子被成功解救。加之孩子尚小,需要親生父母哺育照料。同時,當?shù)厮痉ň稚鐓^(qū)矯正調查認為,劉某處以非監(jiān)禁刑罰不會對其所在村組產生重大不良影響。
一審法院綜合審理判決,被告人劉某因犯拐賣兒童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并處罰金2000元,贓款36850元沒收上繳國庫。目前該判決呈報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后生效。
據(jù)了解,地方各級人民法院依照刑法規(guī)定在法定刑以下判處刑罰的案件,必須經過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判決、裁定才能生效。(記者陳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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