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網12月25日訊 已婚女子張某假稱單身,伙同田某,以騙婚為手段,向“未婚夫”索彩禮,詐騙4人共計6萬余元。近日,三原縣人民法院以詐騙罪分別判處張某、田某有期徒刑3年,宣告緩刑,并處罰金。
張某、田某為了不勞而獲,滿足自己的消費欲望,商議由張某假扮未婚女性“張小娟”,田某假扮其阿姨,并稱可以對“張小娟”的婚事做主。
2012年8月至2013年6月,張某、田某二人配合,以介紹對象、相親、同意婚事、索取彩禮后消失的手段,分別騙取4名農村單身男性共計64300元。騙取的錢財張某全部占為己有,田某取得少量好處費。
案發(fā)后,張某、田某以涉嫌詐騙罪被刑拘。另查明,張某早在2011年7月就已登記結婚。案發(fā)后,于2014年6月與丈夫協(xié)議離婚。
法院審理認為,張某、田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張某已結婚的情況下,以找對象結婚為名同被害人見面,向被害人索取彩禮,騙取他人錢財64300元,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二人為共同犯罪,均系主犯。
案發(fā)后,她們積極向被害人退賠錢款,取得了被害人諒解,故對二被告人從輕處罰。最終,法院分別判處張某、田某有期徒刑3年,宣告緩刑,并分別處罰金1.2萬元、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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