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堅決砍掉無謂證明 沒有法律依據證明和蓋章取消
“證明我媽是我媽”、“證明我是我爸的兒子”……此前老百姓在辦事中經常會被要求提供各種奇葩證明,去年,華商報就曾報道過市民買賣房屋被要求開“單身證明”,后省住建廳發(fā)文取消該“證明”。但在其他領域,難免還會遇到一些奇葩證明。
經省政府同意,《陜西省簡化優(yōu)化公共服務流程方便基層群眾辦事創(chuàng)業(yè)工作方案》日前印發(fā),其中明確提出,堅決砍掉無謂證明,凡沒有法律法規(guī)依據的證明和蓋章環(huán)節(jié),原則上一律取消,并提出各地、各部門要積極探索“容缺受理”制度。
5月底前 建設省政府大門自助訪客系統(tǒng)
我省要求各級各部門最大限度地精簡辦事程序,減少辦事環(huán)節(jié),壓縮辦理時限,推進政務大廳公共服務事項全部進駐,探索將部門分設的辦事窗口整合為綜合窗口,變“多頭受理”為“一口受理”。建立健全首問負責、一次性告知、并聯辦理和限時辦結等制度,探索推行一站式辦理、上門辦理、預約辦理、自助辦理、同城通辦、委托代辦等,消除“中梗阻”。
今年5月底前,建設省政府大門自助訪客系統(tǒng),方便辦事群眾進出。
《方案》給出時間表,今年6月底前,要編制完成省級部門公共服務事項清單及服務指南(以下簡稱“服務清單”)并向社會公開;今年10月底前完成省屬事業(yè)單位、省屬國有企業(yè)、中介服務機構的“服務清單”并公開;市、縣級政府工作部門及國有企事業(yè)單位、中介服務機構的“服務清單”也要在10月底前公開。
凡可直接共享信息的 不得要求提供證明材料
堅決砍掉各類無謂證明和繁瑣手續(xù),盡量壓縮需要提供各類證明材料的彈性和空間。
凡是沒有法律法規(guī)依據的證明和蓋章環(huán)節(jié),原則上一律取消。凡是辦事部門可以通過與其他部門信息共享獲取信息的,不得要求申請人提供有關證明材料。同時,各地、各部門要積極探索“容缺受理”制度,由申請人書面承諾符合相關條件并進行公示,辦事部門先予以辦理,再相應加強事后核查與監(jiān)管,進一步減少由申請人提供的證明材料,提高辦事效率。
依托陜西省公共信用信息平臺、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和各行業(yè)信息系統(tǒng),今年12月底前完成搭建公共服務信息平臺,及時將與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供水、供電等公共服務全部納入平臺,實現部門間信息共享,讓“信息多跑路、群眾少跑腿”,從源頭上避免各類“奇葩證明”、“循環(huán)證明”等問題。
加快推進省、市、縣三級實體政務大廳和網上辦事大廳建設,凡具備網上辦理條件的事項,都要推廣實行網上受理、網上辦理、網上反饋,辦理進度和辦理結果網上實時查詢,暫不具備網上辦理條件的事項,要通過多種方式提供全程在線咨詢服務,及時解答申請人疑問。
解讀
今年6月底前省級部門要清理無謂證明
“容缺受理”是一個什么樣的制度?如何砍掉各類無謂證明和繁瑣手續(xù)?
省推進職能轉變協(xié)調小組辦公室工作人員昨日接受華商報記者采訪時解釋,我省此次出臺上述工作方案,是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簡化優(yōu)化公共服務流程方便基層群眾辦事創(chuàng)業(yè)的通知》精神,結合我省實際制定的。
“容缺受理”是由申請人書面承諾符合相關條件并進行公示,辦事部門先予以辦理,再相應加強事后核查與監(jiān)管,以此進一步減少由申請人提供的證明材料,提高辦事效率。
比如老張辦理申請手續(xù)時,差了一兩份材料,但不是核心材料,可以先寫個承諾書,辦事窗口一次性告知需補正的材料、時限和超期處理辦法,然后先受理老張的申請,進入審查程序,等材料一次性補過來后,再作出審批意見。
但是不同的辦理事項,對材料的主次程度要求不一,“容缺受理”制度沒辦法一刀切地要求執(zhí)行,因此《方案》提出今年12月底前,由各地各部門積極探索建立“容缺受理”制,明確辦理的具體辦法。
很顯然,“容缺受理”無法根治各類無謂證明,因此省政府提出,今年6月底前,省級有關部門要依據法律法規(guī),梳理辦事過程中需要提供的證明和手續(xù),砍掉各類無謂證明和繁瑣程序,而且哪些證明本單位能開,也要以清單形式向社會公開。各市、縣級要在今年10月底前完成。比如房屋買賣中的“單身證明”,就屬于住建部門有要求,但沒有上位法支持,因此最后被清理掉了。
另一種無謂證明,是原本部門之間互通信息就可以取得,無需群眾再提供的,比如納稅證明,從稅務部門就可以查到。對這類證明,也要進行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