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網(wǎng)8月22日訊 據(jù)亞心網(wǎng)報道 烏市“救急難”試點工作9月1日起全面啟動,對因遭遇自然災害、火災等原因失去住房,因治療重特大疾病變賣住房等客觀困難導致無房居住、家庭無力租房的貧困家庭也首次開展房屋租賃救助。
烏市民政局社會救助處副處長于志友介紹說,救助標準包括三大類:基本生活救助、基本醫(yī)療救助和房屋租賃救助。“急難救助原則上對同一申請人同一事由一年內(nèi)只救助一次,特殊情況由區(qū)(縣)民政部門報同級政府審批,或經(jīng)市民政部門批準,可再給予適當救助,但一年最多給予兩次救助。
據(jù)了解,凡隱瞞、虛構(gòu)事實或提供虛假材料等非法手段騙取救助資金的,由市民政局給予批評教育,追還救助款物,并取消其兩年內(nèi)申請救助的資格。http://news.iyaxin.com/content/2014-08/22/content_465362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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