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網1月20日訊 1月13日,新疆庫爾勒市公安局刑警大隊第三責任區(qū)刑警隊破獲一起詐騙案,騙子冒充投資擔保公司的經理,騙走家住庫爾勒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新興花園的小麗(化名)5100元。
2014年12月20日,小麗報案稱,北京市保福投資擔保公司經理高女士打來電話(18610906347)向她推薦辦理信用卡業(yè)務。小麗在做微商生意,正有意辦理信用卡,于是問辦理8萬元額度的信用卡如何收費。對方說,收資料包裝費300元,三五天就可以辦好信用卡,然后再交1600元勞務費,這個收費標準是按照辦理8萬元額度的百分之二收取。之后還要交納百分之四的斂資費(3200元),費用需打到公司的財務賬戶上,由她所在的公司和興業(yè)銀行劃賬。如果百分之四的斂資費通不過,就會增加到百分之八(6400元),審查通過后十分鐘內可以激活信用卡。
之后,小麗根據對方提供的賬號,于2014年12月22日匯去資料費300元,25日匯款1600元。26日上午,小麗接到自稱北京市激活中心的李主任的電話(18515183807),核對她的個人信息和銀行卡信息后說,她的資料已經提交且獲得通過,但斂資費沒有通過,需再繳納3200元。當日下午,小麗匯款3200元。一個多小時后,對方讓她再交5000元風險金。對方解釋:如果15天內合理使用信用卡,5000元風險金就會退回,且斂資費也會如數返還。
小麗感到不對勁,就向興業(yè)銀行的客服證實此事,對方告訴她,其所提供的興業(yè)銀行的賬戶根本不存在,小麗這才發(fā)覺自己上當了。
http://news.iyaxin.com/content/2015-01/19/content_477097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