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網5月21日訊 5月19日晚上,烏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水區(qū)交警大隊在轄區(qū)夜查時,查處兩名醉駕司機,而這兩名駕駛員此前都因飲酒駕駛被交警部門處罰過,其中一名駕駛員駕照還在暫扣期間。昨日記者在水區(qū)交警大隊見到了兩名醉駕司機,對于酒后駕車兩人都后悔不已。
19日21時53分,在蘇州路橋下百萬莊路段一輛銀灰色越野車由西向東行駛,被交警攔停,交警從駕駛員身上聞到酒氣。隨后交警要求他靠邊停車后吹氣檢測,檢測結果為170mg/100ml,血液檢測結果為133mg/100ml,確定為醉酒駕駛。
交警歐建亮說,駕駛員李某今年27歲,2013年他曾因酒駕被新市區(qū)交警查處過。19日晚李某在銀川路某火鍋店和家人聚會時喝了酒,家人勸他別開車,但李某執(zhí)意要開車走,開出去沒多遠就被交警查處。
20日凌晨1點06分,在安居北路消防局路段一輛黑色轎車由南向北行駛時被交警攔停,交警發(fā)現(xiàn)駕駛員胡某滿臉通紅。經過抽血檢測,胡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133mg/100ml,已構成醉酒駕駛。事后,胡某告訴交警,當天他在北京路參加聚會,因為要喝酒所以他將車停在朋友家樓下打出租車去的,可又因第二天一大早要去機場接妻兒,他喝完酒后又去朋友家取車,沒想到剛上路就被交警抓住。
經調查,今年50多歲的胡某在半年前就因飲酒駕駛被沙區(qū)交警大隊處罰過,駕照還在暫扣期,只差一天就能重新申領駕駛證。因此他除了二次醉駕處罰外,還將因駕照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被處罰。昨日下午,兩名醉駕司機面對記者都不愿多說,李某低著頭十分后悔:“上次喝酒罰得不重,沒有長記性,沒想到醉酒駕駛要判刑。”胡某說:“現(xiàn)在說后悔也晚了,還是因為僥幸,就算到孫子輩,我也不會讓他喝酒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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