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網訊 “明明是車管所辦理的行駛證,怎么說無效就無效了?”提起前幾天的沖動之舉,閆先生還有些不好意思,原來他持已經掛失過的行駛證去辦理車輛年審時遭拒,一時脾氣沒忍住發(fā)了火。
近日,閆先生的車輛到了年審的日子,可當輪到他辦理時,工作人員卻告訴他,他所持行駛證無效,無法年審。閆先生一下子火冒三丈:“我一直遵紀守法,行駛證也是從車管所正正規(guī)規(guī)辦理的,怎么就無效了?”
工作人員經過仔細查詢核對,發(fā)現(xiàn)閆先生曾辦理過因丟失補辦行駛證業(yè)務,而他提供的這本行駛證正是之前報丟失的行駛證。
這時,閆先生才想起來,自己車買了沒多久,行駛證就找不到了。當時,他趕緊帶著身份證到車管所進行正常補領,沒想到后來竟在車座側面夾縫里找到了之前的行駛證。
隨后,閆先生開始兩本行駛證都用,時間一長,他早已分不清哪本行駛證是之后補辦的了。
8月10日,記者從烏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車管所安檢科獲悉,安檢科工作人員在上周就遇到兩起此類狀況。
據(jù)安檢科工作人員介紹,辦理車管業(yè)務時,工作人員會對行駛證上的編號與綜合應用平臺進行比對,電子信息顯示有效的編號,核對不上,就有行駛證偽造嫌疑,甚至可能存在車輛套牌嫌疑,需要工作人員進一步核查。
(責任編輯: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