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歲的余富章家住湖北房縣軍店鎮(zhèn)軍店街社區(qū),自認為生活困難,卻一直與低保無緣,于是不斷向鎮(zhèn)、縣政府反映情況,要求吃低保。他沒想到,自己爭取低保的行為竟然引發(fā)一場“官場內訌”,進而獲取了一份民政系統(tǒng)內部人士提供的房縣低保名單,引發(fā)了一場官場地震(7月30日《中國青年報》)。
顧名思義,低保即最低生活保障,國家建立低保制度的初衷,是為了幫助貧困生活群體,使他們得到最低生活水平的保障,這也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低保雖然錢不多,每個月幾十元的補助,卻成為眾多人眼中的“香餑餑”,無非是低保的意義并不在低保本身,而是國家對低保戶的相關扶持具有多方面,比如城市低保戶可優(yōu)先享受廉租房、子女入學補助等,農村低保戶在享受新農合報銷比例之外,還可獲得一定比例的報銷,正是這些背后無形的利益鏈條催生了“假低保”的頻繁誕生。很顯然,堵住“假低保”的漏洞并不難,難就難在是否有“真問責”。
事實上,各地“假低保”的新聞層出不窮,據(jù)媒體報道,2010年,江西省政府經過對低保對象進行全面清查,全省共清退不符合享受條件的低保對象高達14.7萬人。2011年8月,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查處8971名“假低保”,同年7月至9月,短短兩個月時間里,河南省五部門聯(lián)合查處農村假低保4.35萬人。在各種被查處的“假低保”事件中,不乏開小車、住洋房、家境富裕之人,甚至有些還是國家干部、公務員,騙取低保無非是能享受到更多優(yōu)惠的政策。“假低保”不斷,一些地方政府卻將責任推到騙低保戶身上,稱無法對騙保者進行處罰,從而助長了騙保歪風。當然,“假低保”事件中不排除有人提供虛假資料進行騙保,但歸根結底是相關部門審查不嚴、監(jiān)管不力所致。因為在這些查處的“假低保”中,有相當一部分是“關系保”、“人情保”。
根據(jù)我國《最低生活保障條例》的規(guī)定,低保制度實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制。也就是說,地方政府在制定、實施低保制度時,需要全面負責低保的審查和落實,并制定相關的問責機制。遺憾的是,在形形色色的“假低保”事件中,似乎還沒有哪一級政府及相關責任人受到處分,僅僅是清查“假低保”,接下來追回低保金,然后風平浪靜。
“假低保”的橫行,必將導致真正需要低保的困難人群失去應有的保障,制造各種社會矛盾。此外,“假低保”還助長了騙保的不良風氣,同時也是對政府公信力的損害。因此,懲治“假低保”必須用“真問責”,只有堅決遏制這一丑惡現(xiàn)象,才能讓低保真正保“低”,讓低保制度發(fā)揮出最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