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強拆之下難言共識與“諒解”

時間:2013-05-20 16:45來源:新京報 作者:楊耕身 點擊: 載入中...

  只有回到法治的精神上來,社會共識才可能產(chǎn)生,官民諒解才可能實現(xiàn)。


  2010年10月,宜黃官員李昌金以“慧昌”的筆名,以《透視江西宜黃強拆自焚事件》投書媒體,其中提出“沒有強拆就沒有新中國”、“人人都是強拆的受益者”等觀點,一度掀起輿論的驚濤駭浪。如今兩年多過去了,在劍拔弩張的嘴仗平息之后,媒體記者找到了李昌金,回過頭再重新探討與思考文章的說法,以及交流他對于當下中國農(nóng)村現(xiàn)狀的各種看法。


  在專訪中,李昌金拒絕接受“宜黃官員”這個身份標簽,卻又表示“我很愿意代表宜黃官員發(fā)聲,甚至代表所有基層干部發(fā)聲。”他認為媒體過度放大了“沒有強拆就沒有新中國”這句話,卻又不無自得于湖北省一位市領(lǐng)導的說法,“我敢說國家大多數(shù)的重大工程,都是強拆做成的。”他自詡為憂國憂民的人,但在批評公眾總是站在被拆遷者一方時卻表示,“那是因為人人都想站在道德的制高點,借此獲得一點可憐的道德優(yōu)越感”,并斷言是“仇官心理作祟”。他在表示“包括強拆在內(nèi)的強制性措施是法治社會的必然要求”時,似乎也全然忘了中央一再反對強拆,而宜黃強拆亦未經(jīng)法院授權(quán)。


  事實上,這位自稱生活在江西小縣的“孤獨的思想者”,終究沒有回答的一個問題是,面對2010年“9·10”強拆導致的宜黃鐘家一家數(shù)口燒死燒傷惡性事件,他如何為“人人都是強拆的受益者”這句話自圓其說?而當他在堅稱“基層干部并非都是他們想象那種只會魚肉百姓、無所作為的酒囊飯袋,他們當中,不乏一批有思想、能作為,憂國憂民、鐵肩擔道義的仁人志士”之時,讓人不禁想起他在向媒體投書時,對時任宜黃縣領(lǐng)導的大加表揚。然而,那場慘烈的自焚事件真的就是這些仁人志士所為?他們在事后所導演的上演搶奪尸體、對鐘氏姐妹圍追阻截一幕幕,真是有思想、能作為的表現(xiàn)?


  李昌金呈現(xiàn)給我們的,是如此混亂的邏輯,無法自圓的辯白。應當看到,宜黃事件以來,人們對于“沒有強拆就沒有新中國”這句話的口誅筆誅,不僅基于更多被強拆者付出的血與生命的代價,更因為人們沒有辦法去直面這樣一個可以無視法律、為了發(fā)展不惜一切的“新中國”。但是另一方面,人們卻又不得不承認,“沒有強拆就沒有新中國”所意味的非法強拆,視人命如草芥的做法,在一些地方未必不是一種現(xiàn)實存在。由此而言,李昌金也許真是那個“戳穿皇帝新裝的孩子”,不過這個“孩子”更多的只是向公眾指出了,一些地方在“以民為本”“公共利益”旗號之下真實的扭曲與瘋狂。


  李昌金表示,“官民之間應當達成某種程度的諒解。”但真正的問題在于,如果作為強勢一方的地方官員總是無視作為弱勢一方的“民”的利益甚至生命,如果巨大的鏟車總是不由分說地開向公民的房屋,那么諒解如何達成?而如果我們對于公民權(quán)利及公權(quán)力行使仍缺乏一種基本的認知或界定,仍然堅持“沒有強拆就沒有新中國”,那么一個新的社會共識又如何能夠達成?


  李昌金式的邏輯及其“沒有強拆就沒有新中國”的觀點,或許可以成為一個時代的背書,卻終究無法指出一個關(guān)于社會壓力或社會情緒的釋放與出口。顯然,我們只有回到法治的精神上來,社會共識才可能產(chǎn)生,官民諒解才可能實現(xiàn)。


  □楊耕身(媒體人)

(責任編輯: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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