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科技訊 7月18日下午消息,滾石唱片今日表示,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近日做出終審判決,認定多米音樂侵犯了滾石旗下美妙音樂唱片公司的音樂作品版權,需賠償后者14萬經濟損失費用。
盡管近幾年互聯網音樂網站與唱片公司在音樂版權上的接觸越來越頻繁,數字音樂正版化工作也有些許進展,但目前,國內互聯網音樂網站大部分仍處于正版和盜版音樂混雜的狀態(tài)。中國音像協會唱片工作委員會的一項調查顯示,中國內地的音樂版權市場總額超400億元,但實際上只產生了8億元收入。
此前,因為音樂版權最終對峙公堂的案件并不多見。去年,滾石唱片旗下的美妙音樂唱片公司將多米音樂告上法庭,并指控后者侵犯了其10多張專輯的音樂版權。當時,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認定侵權事實成立,并判決多米音樂向美妙音樂賠付14萬經濟損失。近日,北京市二院二審維持了一審的審判結果。
這一案件的出現也表明,國內互聯網音樂網站難免要為盜版的“免費大餐”付出代價。而一直以免費為主的互聯網音樂,也需要在正版化的過程中推動付費下載等模式來應對版權成本上漲帶來的生存壓力。今年5月,有消息稱三大唱片公司要求主流互聯網音樂網站必須在付費下載上作出實質性動作。
多米方面回應稱,多米一直尊重版權,每年花費重金在購買版權上。多米也在能力范圍內同各家唱片公司取得合作。本次案件還未最終結案,多米不排除在適當時機,公布該事件的起因。(李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