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遠 趙楠外貿電商出口退稅的政策出臺,對國內電商企業(yè)無疑是一個利好消息。
近日,有消息稱,國家稅務總局正會同財政部對跨境電商出口退稅問題展開密集調研,相關政策將于近期推出,對符合條件的電子商務出口貨物實行增值稅和消費稅免稅或退稅。
“外貿電商正在迎來政策紅利期,頻繁的政策發(fā)布將把外貿電商從幕后帶到臺前。”IBM(193.15, 0.98, 0.51%)資深戰(zhàn)略分析師王祺表示。
繼7月26日國務院辦公廳下發(fā)《關于促進進出口穩(wěn)增長、調結構的若干意見》后,8月29日,商務部網站發(fā)布消息,國務院辦公廳近日轉發(fā)商務部等部門《關于實施支持跨境電子商務零售出口有關政策的意見》(下稱《意見》),共提出6項具體措施,旨在解決電子商務出口在海關、檢驗檢疫、稅務和收付匯等方面的問題。
跨境電商脫胎于一種被稱為“小額外貿”的外貿形式。這種形式在國內最早始于2005年,主要是交易雙方通過互聯(lián)網達成交易,通過Paypal等第三方支付方式進行支付。
目前,外貿電商主要有兩種形式:外貿B2B也稱為外貿小額批發(fā)平臺,它的買賣雙方為國內個人、海外買家和消費者,特點是提供統(tǒng)一的銷售平臺。另一種是外貿B2C,即:通過外貿B2C平臺,或者獨自的網店,把國內的產品賣給國外的消費者和零售商。
“這次政策重點是直接產生交易的B2C模式。”王祺認為,對于外貿B2C平臺,由于買家多為個人,交易產品量小、交易金額小,這種模式尤其讓規(guī)模較小的進出口企業(yè)最為受益,顯而易見的優(yōu)勢是減少了交易環(huán)節(jié);但同時,這類交易因主要采用航空小包、郵寄、快遞等方式,而此前大部分在海關登記之外,由于目前無法提供報關單,按現行規(guī)定還不能享受退稅,但卻是外貿電商的“中堅力量”。
根據國家發(fā)改委的數據,2011年跨境電子商務交易額達到1.6萬億元,同比增長33%;2012年跨境交易額超過2萬億元,同比增長超過25%,增速遠高于同期外貿增速。
來自艾瑞《2012~2013年中國跨境電商市場研究報告》則預測,中國跨境電商交易規(guī)模將持續(xù)高速發(fā)展,到2016年將達到6.4萬億元,占進出口貿易額的比重將達到18.5%。
目前,一些外貿電商的架構較為復雜,將主體運營公司分為內地和香港兩部分,并將香港的運營公司作為主要的業(yè)務單元來減少稅收。
一名蘭亭集勢(11.59, -0.06, -0.52%)內部人員對《第一財經日報》記者表示,國家出臺對外貿電商出口退稅將對蘭亭集勢產生利好。按照去年全年2億美元營收和15%的退稅率粗略計算,相關政策出臺后,將為蘭亭集勢增加3000萬美元的利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