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當鼓勵、尊重學校組織春游的自主權,同時,對于學生春游,包括教育、交通、氣象、園林、衛(wèi)生、旅游等部門應主動上門,為學校提供全方位的服務。
4月10日下午,海南省文昌市一輛滿載小學生去春游的客車發(fā)生側翻事故。這次春游活動由一所民辦小學欣才學校組織,500多名學生參加。據記者調查,春游活動沒有報批、學校沒做安全預案、有的家長對100多公里的春游路線也不知情,最終因大巴車行駛速度快釀成事故,造成8人死亡、32人受傷。
一次本應快樂的春游,最終以悲劇收場,令人惋惜心痛。事故發(fā)生后,海南省教育廳10日晚緊急下發(fā)通知,再次強調學校組織學生開展校外集體活動必須嚴格執(zhí)行報告審批制度。而其他地方的教育部門,同樣作出類似的表態(tài)。那么,嚴格審批能否保障學生春游的安全?
實際上,出于安全的擔憂,教育部門對于學校組織春游的嚴格審批,往往變成了“不批”——在許多地方,學校多年不組織春游已成常態(tài),有的地方即使審批,也只限制在就近的景點,孩子“年年春天來這里”不僅易感到厭煩,與大自然的距離也依然遙遠。
可見,審批固然可能帶來安全,但許多時候,這樣的安全,是以犧牲學生權利為代價的。而且,審批制度往往強調學校的義務,單方面要求學校做好安全預案,這就給學校帶來了很大的工作壓力??蓡栴}是,單單靠學校本身,能做出多有效的安全預案?學校既不能對司機資質進行審查,也無能力評估車輛安全狀況,既不能預測春游期間的天氣,也不能詳細了解景區(qū)及沿路的情況,所能做得實在有限。
所以,安全春游,我們亟須換一個思路,應從嚴格審批轉變?yōu)橥晟品?。也就是說,應當鼓勵、尊重學校組織春游的自主權,同時,對于學生春游,包括教育、交通、氣象、園林、衛(wèi)生、旅游等部門應主動上門,為學校提供全方位的服務。
具體而言,一所學校組織學生春游,只需向教育部門通報即可,教育部門收到通報后,將此信息傳遞給各個相關部門。接下來,氣象部門應針對春游的時間、地點,做出精確的天氣預報,給學校做參考;旅游部門對組織承接春游活動的旅行社進行資質審查,并督促旅行社與學校共同協(xié)商,完善安全防范;交通部門應主動對學生用車進行安全檢查,對駕駛員資質進行審核,并在沿路做好安全保障;衛(wèi)生部門應根據學校春游路線,幫助學校與附近醫(yī)療機構提前進行聯(lián)系,做好急救準備;園林部門應安排相關景區(qū)與學校、旅行社協(xié)商,讓孩子進入景區(qū)后能得到無微不至的服務。
春游發(fā)生事故,是公眾所不愿意看到的,但公眾更不愿看到的,是事故之后,教育部門和學校因噎廢食,對本就蕭條的學校春游活動,進行更嚴格的限制,讓孩子徹底淪為溫室的花朵。呼朋結伴,親近自然,釋放天性,這是孩子人生中重要的成長體驗,只要政府相關部門和學校做好孩子堅實的后盾,盡責盡力,安全春游并非不能實現(xiàn)。(社論)
(責任編輯: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