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網(wǎng)9月4日訊,8月26日,記者從高臺縣法院獲悉,該院于日前依法審理了一起容留賣淫案,一審判處祁某、武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一年三個月,分處罰金10000元、8000元。
據(jù)了解,2013年4月份以來,祁某、武某在二人經(jīng)營的美容美發(fā)店內(nèi)容留賣淫女從事賣淫活動,并從中抽取賣淫所得的30%進行牟利。2013年12月5日晚,祁某、武某容留賣淫女李某、張某在其店內(nèi)分別以100元的價格向兩名嫖娼人員賣淫時被民警當場抓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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