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女生的司法建議不應是“耳邊風”

時間:2014-10-23 10:26來源:大西北網—中國青年報 作者:單士兵 點擊: 載入中...
  針對近期江蘇、浙江、山東、重慶等地發(fā)生多起女大學生失蹤甚至遇害案件,日前,最高法表示將向相關高校提出司法建議,來增強女大學生的防范意識,以減少此類犯罪的發(fā)生。比如,最高法有關人士建議,年輕女孩到外地要打開手機導航向家人通報信息、打車要拍照車牌號發(fā)給家人等。(《北京青年報》10月22日)
  
  所謂司法建議,簡單說,就是人民法院在司法活動中,面對一些單位在工作方法、管理體制、規(guī)章制度等方面存在的問題,人民法院通過及時提出意見或建議,來促進這些單位加強管理、堵塞漏洞、改進工作。
  
  回到女大學生失蹤案。很多人都為她們的失蹤或遇害扼腕嘆息,對那些罪惡的兇徒極度痛恨。不過,痛定思痛,人們也有疑問,這些受過高等教育的女大學生,面對那些陌生人,怎么就會沒有起碼的防范之心呢?為什么輕易就失去抵抗能力了呢?特別是隨著一些案件細節(jié)的公布,人們驚訝地發(fā)現,原來一些女大學生竟然缺乏基本的安全常識,缺少應該有的法律意識。
  
  對此,可以哀其不幸,但事已至此,也很難再去怒其不爭。不過,對于高校來說,又是不能回避很多追問的。比如,在保障學生安全方面,高校平時到底做了哪些工作,有沒有相應的管理方法,有沒有建立相關的規(guī)章制度,有沒有進行特定的法治教育,對學生出行有沒有建議跟蹤機制。無論如何,頻繁發(fā)生的女大學生失蹤甚至遇害案件,都以事實說明,高校在這方面還存在著漏洞。
  
  這也就是為什么最高法要向相關高校提出司法建議的原因。在我看來,提出司法建議,本身就是告誡與警示,也是鞭策與服務。對高校來說,接下來,必須為防止女大學生發(fā)生失蹤或遇害這類事件承擔起相應的管理責任和教育職責。針對最高法的司法建議,高校絕對不能當成“耳旁風”,而是要在充分尊重的基礎上,及時進行對接呼應,最終將相關精神刻到學生的心中。
  
  在法律有時都很難被信任的語境下,司法建議要刻在公民心中,自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事實上,這些年,一些機關單位對待各級法院提出的司法建議根本不夠重視,法院這邊的建議充滿“真情”,但是,一些被建議單位聽得卻沒有“心情”。原因也就是司法建議沒有剛性約束,屬于“建議”性質,很容易遭受到一些被建議單位的“傲慢與偏見”,很難落實。這方面,主要就體現在一些對法律缺乏敬畏的行政權力上。
  
  要想讓最高法的司法建議不成為“一堆空話”,最終真正發(fā)揮作用,最高法就不能只是將建議一提了之,而應該將發(fā)送建議和推動落實并重,通過各種切實有效的工作方式,來增加司法建議的法律約束力,并且建立相關落實監(jiān)督機制,完善相關管理考評機制,讓這些管用又有效的司法建議,真正落地。 (責任編輯: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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