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華誼和姚貝娜家人看來,擅自成立“姚貝娜光明基金”是貶低了姚貝娜捐贈眼角膜行為的道德價值。對于良善的社會而言,利益交換不應該支配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善良、尊嚴、平等這些良善社會最重要的價值觀,都不應該通過利益交換來獲得。
最早知道姚貝娜的名字是因為1月15日晚上有人在網(wǎng)絡發(fā)布消息說她因乳腺癌去世。辟謠之后的16日,姚貝娜在深圳北大醫(yī)院離世。17日,同行爆料稱,“有記者偽裝進入太平間”拍攝姚貝娜遺體(實際為進入臨時手術(shù)室,拍攝眼角膜摘除)遭到家屬反對,繼而引發(fā)各方對道德的“話題性”討論。
“姚貝娜之死”背后的“利益交換”
“記者偽裝”進入臨時手術(shù)室拍攝之所以被爆料、被爭論,究其原因無非有兩個方面,一方面是爆料者自認為遭受不公,憤而爆料;一方面是旁觀聽者深受刺激,認為“偽裝者”損害了死者的尊嚴。爆料記者說:原來和移植眼角膜的醫(yī)生姚曉明約好了提供信源,不料對方被“某晚報”搞定,承諾對方獨家,自己被拋棄了。
而17日上午,深圳晚報登出已同其他基金會聯(lián)合設立“姚貝娜光明基金”的消息。其中聯(lián)合的相關(guān)公益組織里還包括為姚貝娜摘除眼角膜的醫(yī)生姚曉明的“曉明眼庫基金”。讓人不得不懷疑:移植醫(yī)生姚曉明“背信棄義”與“某晚報”的合作,也許是因為某晚報投入了更多的資源,與移植醫(yī)生姚曉明合作成立“姚貝娜光明基金”以及為姚曉明提供募款的宣傳。
這樣的事情幾乎每天都在我們身邊發(fā)生,利益交換不僅僅是讓交換者貪腐更多的錢、買更好的車、住更好的房子,甚至已經(jīng)侵蝕到了生活的方方面面。
一切事情都以利益交換為導向,如果對方能給出足夠多的利益,資源的掌握者甚至可以出賣一切,大可以出賣“礦山”、“國家工程”,小甚至是移植醫(yī)生接觸器官捐贈者遺體的便利都可以拿出來交換。
人為了達到一個目標而不擇手段的行為,之所以容易遭到社會的批評,是因為我們做的每一件事,在做這件事情的同時,也是在表達和傳播針對這個事情的態(tài)度和價值觀。
“姚貝娜光明基金”撇不清利益交換
“好死不如賴活”是很多中國人的生存信條,“討口子還嫌餿稀飯”是一部分公益人的心態(tài)。前者的極端化表現(xiàn)就是為了生存可以放棄對價值觀的思考,后者的極端化表現(xiàn)是只要公益人的行為穿著“公益慈善”的外衣,就占有了天然的優(yōu)勢,繼而忽略對人尊嚴的保護。
雖然姚醫(yī)生表示,自己與進入太平間拍攝的記者無關(guān),但在華誼公司和姚貝娜的家人看來,“姚貝娜光明基金”是移植醫(yī)生姚曉明和某晚報“利益交換”的結(jié)果,也許他們不是不接受“姚貝娜光明基金”的存在,而是不接受移植醫(yī)生姚曉明和某晚報把“姚貝娜光明基金”當作謀利或達成某種目的的工具。所以,華誼公司在聲明中把這些行為定義為“各種令人不齒行為”。將“姚貝娜捐贈眼角膜”視為可以彼此作利益交換的商品,這種做法是對善舉的歪曲和不合適的社會評價——損害的是姚貝娜作為一個逝者應當?shù)玫降淖饑篮妥鹬亍?/p>
在華誼和姚貝娜家人看來,擅自成立“姚貝娜光明基金”是貶低了姚貝娜捐贈眼角膜行為的道德價值。這個行為,無疑潛在地消費社會公民的善良美德。
利益交換是市場經(jīng)濟的產(chǎn)物,它是商業(yè)交往中的一種工具。今天,我們這個社會面臨的很多問題,是因為大家不僅僅把“利益交換”當成一種工具,而是把“利益交換”發(fā)展成了我們社會生活的價值觀,很多人把“利益交換”當做解決一切社會問題的原則,甚至在慈善與公益領(lǐng)域也是如此。
對于良善的社會而言,利益交換不應該支配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善良、尊嚴、平等這些良善社會最重要的價值觀,都不應該通過利益交換來獲得。究竟是什么樣的價值觀應當主導我們的社會和公民生活,這才是需要我們整個社會持續(xù)和深入展開討論的問題。
(責任編輯: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