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網(wǎng)1月20日訊 村干部嫌工作累待遇低,違規(guī)辦理6份低保頂酬勞??墒潜U侠щy群眾基本生活的低保又怎么能成為村干部的酬勞。昨日西部商報記者從天水張家川縣人民法院獲悉,該院2015年1月9日公布了一起貪污罪判決,嫌棄工作累待遇低,違規(guī)辦低保當酬勞的張家川縣村干部魏某因構(gòu)成貪污罪被一審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期1年執(zhí)行。
去年8月已是村支部書記的張家川縣某村干部魏某因涉嫌貪污被拿下。據(jù)檢察機關(guān)指控魏某的涉案源于4年前在村文書任上的違法行為。當年魏某還是村文書,因為嫌棄工作累待遇低,他向當時的村支部書記和主任撂挑子,表示工作量太大待遇又低沒法干了。為了能挽留魏某,時任村支書答應(yīng)魏某辦理4個低保名額來補貼家用。兩年之后的2012年,魏某再次提出低保補貼太少,工作太累不想干了。為此時任村支書又為魏某增加了兩個低保名額,希望魏某能留下來。之后魏某的低保還進行了提檔,目的是希望能將魏某挽留下來。2014年4月,在全面清理低保時,魏某違規(guī)辦理的低保被查處。經(jīng)查魏某冒用這些低保名額領(lǐng)取了1萬余元的低保金,這些錢全部被用于魏某日常家用。
2014年9月23日張家川縣人民檢察院就該案提起公訴,張家川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此案。法庭上魏某對虛列低保,騙取國家1萬余元低保金的事實供認不諱,但自己辯護認為這些低保是村委會辦理,并不是他個人行為。2014年11月17日張家川縣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一審判決,認為魏某冒用虛假信息騙取國家低保金的行為構(gòu)成貪污罪,鑒于案發(fā)后魏某家屬已經(jīng)全額退賠了1萬余元低保金,可酌情從輕處罰。據(jù)此法院以貪污罪一審判處魏某有期徒刑1年緩期1年執(zhí)行。昨日記者采訪張家川縣人民法院獲悉,該案一審判決后魏某未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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