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我們對伏羲的討論可知,傳說中的上古帝王及其世系,有些在歷史文獻中地位確立的過程較晚,是人們觀念中的產(chǎn)物,或者是為了某種政治需要附會的結(jié)果。我曾在《論中華民族共同先祖的確認》一文中談到,周代以前的文獻中沒有提到黃帝?!渡袝窂膱?qū)懫穑麄€一部《尚書》沒有出現(xiàn)“黃帝”字樣,甲骨文中也未見“黃帝”。黃帝的名號源于“五方”觀念。從甲骨文看,殷人已有了五方的觀念,卜辭中就有東南西北四土受年的記載。“四土”加上“中商”就是“五方”。五方觀念大約在西周初年開始演化為“五方色”的觀念,以“五色”顯示“五方”?!兑葜軙?middot;作洛》載:“周公……乃建大社于國中,其壝東青土,南赤土,西白土,北驪土,中央釁以黃土。”周人起于黃土高原的陜地,以黃色為貴。沿襲殷人五方觀念,周人也將天下劃分為五方,并以五方色稱五方之帝。王權所在地洛陽為中土,中土為黃,則國稱“中國”,帝稱“黃帝”?!痘茨献?middot;天文》說:“中央土也,其帝黃帝”。黃帝在周代的出現(xiàn),與當時的政治理念有關,是周族加強對四方各族統(tǒng)治的需要,也就是說,黃帝只不過是一種政治理念的形態(tài)化[10]。人們對于歷史的認識的本身也是歷史性的。歷史事實是一回事,對歷史的記憶是一回事,對于歷史的表述又是一回事。史前時期,文明初開,歷史記載全憑口耳相傳,由于歷史意識本身的歷史性,先民們探究和傳誦歷史時,難免會因為歷史意識的局限和出于人為的目的而附會歷史,因而可能有虛構和想象的成份。對此,顧頡剛先生提出中國古史是“層累地造成的”的觀點,也就是說,古人對上古帝王及其世系的創(chuàng)造過程,是做加法,逐漸敷衍產(chǎn)生的。那么我們在對古史帝系做研究時,則應采用做減法的方法,既不可把神話當成歷史,也不可僅憑史籍的記載而斷然結(jié)論,對歷史文獻,也應歷史地去看,參照考辨,去偽存真,溯其流,探其源,廓清歷史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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