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看到某文學作者的腹誹之辭。他講,當下,國內(nèi)純文學稿費的標準,確實到了讓人不好意思提起的地步。文學刊物稿費千字能上100元就算高的了,一篇小說只能得到千字30、50元的稿酬,可以說是普遍現(xiàn)象。這名作者近年來曾在國內(nèi)一些名刊發(fā)過作品,一首詩的稿費也就是幾十元甚至十幾元,說出來令人難以置信。“與文學雜志的堂堂品牌相比,低微的稿費不僅令人羞愧,與作家的心血付出也是大不相配的。純文學稿費無論橫比豎比,與魯迅時代比也好,與上世紀80年代比也好,不僅沒有進步,而且是落后了,停滯不前了。這種現(xiàn)象,不能說是正常的”,這名作者慨嘆。
就連著名作家劉心武,雖仍潛心寫作,但論及稿酬也不免寫道:“玩股票,從個人的角度,自然在為了發(fā)財……如玩得大,自然還可賺得更多。這么想下去,賣字兒,即與文間掙稿費,嘔心瀝血寫一部長篇,費時三年不算長,以30萬字計,千字30元的最高稿酬,扣去所得稅,也不過8360元,平均一年掙不到2800元,一月平均才234元不足……真不禁要一跺腳喊出聲來:去他媽的寫小說!誰再寫誰是孫子!”
文學雜志與低稿酬的如影隨形,雖不至于說是促成當下文學發(fā)展式微的惟一因素,然而確實,“錢不是萬能的,但沒有錢是萬萬不能的”,受生活壓力所迫,還是有不少真愛文學的人士不得不改弦易轍,要么選擇下海經(jīng)商,從此遠離文壇,要么選擇寫一些迎合市場的專欄文字、媚俗的劇本,而與真正意義上的文學相去甚遠。受之影響,使得當前的文學雜志更是陷于不利境遇——一方面,文學人才流失,好稿難覓;另一方面,雜志對讀者的吸引力下降,訂數(shù)不多,經(jīng)營慘淡。其兩者之間相互影響,愈益加劇了文學及其雜志在面對市場時的窘迫。
其實,純文學雜志稿酬過低,早已有人呼吁。全國政協(xié)委員、魯迅文學獎獲得者范小青曾經(jīng)在全國兩會上建議,應當出臺適應時代發(fā)展的稿酬標準,并出臺相應政策,保證純文學類刊物編輯的收入。純文學類刊物也應自找門路,巧妙與市場融合,保障純文學類刊物的生存發(fā)展,使更多的青年作者全身心投入到純文學創(chuàng)作中。
自去年始,上海作協(xié)積極謀變,其下屬的文學雜志《收獲》、《上海文學》等稿酬標準大幅提高,新標準是原標準的2至5倍。這筆費用,由上海政府從“文學發(fā)展基金”撥出專項資金扶助,每年都會注入新的資金。
無獨有偶,最近看到消息,貴州《山花》雜志為了推動文學發(fā)展,提升雜志在全國的影響力,山花編輯部與貴州一家房地產(chǎn)公司達成合作協(xié)議,對《山花》發(fā)表的作品實行“雙稿酬制”。具體方式為,山花編輯部按照原標準支付當期稿酬后,房地產(chǎn)公司按照《山花》原稿酬的60%的比例支付第二筆稿酬。
可見,上海與貴州的文學雜志在改善作者稿酬狀況方面,正在付諸積極的努力,并且取得了一定成效。上海市是以地方政府的支持為后盾,由地方政府定期撥付專項資金來幫助文學雜志吸引好稿,提升作者的稿酬待遇;貴州《山花》雜志則選擇了與商業(yè)企業(yè)的戰(zhàn)略合作,企業(yè)出資既有助于雜志及其作者獲益,同時,也有利于企業(yè)借此宣傳自身,樹立良好社會形象,可謂多贏之舉。上海與貴州的兩種探索模式,異曲同工,在時下不乏積極的借鑒意義。
目前,各地依然有相當多的文學雜志掙扎在不死不活的邊緣,依然有太多的文學作者面對菲薄稿酬“一聲嘆息”。改變此種狀況,作為文學雜志不能只有想法而沒辦法,不能一味自怨自艾一味等、靠;同時,作為地方政府,也不能只是把發(fā)展地方文化軟實力喊在嘴上落實在“面子”上,只有文學雜志與各級地方政府共同努力,繼而鼓勵和引導更多的經(jīng)濟主體關(guān)注文學、支持文學雜志發(fā)展壯大,文學、文學雜志及其作者才能早日挺直腰桿,于相互攙扶提攜中走出一路風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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