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時盜墓動機各異:劫隨葬品 政治懲罰手段(2)

時間:2014-02-10 17:23來源:海南日報 作者:陳方 點擊: 載入中...

 

 

  唯有重典或可保護古墓

 


  中國的盜墓行為猖獗,而且還表現得相當“專業(yè)”.“盜墓的比考古的還專業(yè)”,以收藏而聞名的馬未都有一次在無錫做演講時“不務正業(yè)”,因為他避開了老本行反而侃起了“盜墓”.在說到河南馬王堆漢墓時,這位收藏名嘴說,當初針對馬王堆漢墓,考古專家們言之鑿鑿地說“此處無墓葬”,但是有兩個盜墓者卻確認有“大寶藏”.于是,兩個人決定晝伏夜出,偷偷地發(fā)掘。有一天早上,兩名晨練的老太偶爾路過看到墓地上新土松動,遂報了警,于是便給逮了起來。盜賊們倒也配合,很快就交代了情況,此后考古專家們開始參與挖掘。“先前是盜墓,現在是考古,倆盜賊還做了向導一起參與考古,有盜墓賊打好的基礎,考古專家們一錘子就進去了!”


  據有關人士介紹,根據分工不同,盜墓圈內的人員分別有著不同的稱謂:“掌眼”、“支鍋”、“腿子”和“下苦”.盜掘、運輸、窩藏、銷贓等一條龍作業(yè),就是由這些角色完成的。通常,盜墓活動的全班人馬有一個統(tǒng)一的稱呼,叫做“一鍋兒”.“鍋”里級別最高的被稱為“掌眼”,是這“鍋”人中的核心人物。“掌眼”不僅有尋找古墓的本領,也有鑒別文物的能力。他們既可以是提供古墓線索的合作者,也可以是打算購買墓內文物的初級收購商。


  “支鍋”是每一次盜掘活動的負責人,類似承包工程的包工頭,負責籌措盜墓行動所需的資金、設備等。“支鍋”的投入是有風險的,一旦挖出的文物沒人買斷,他只能自行處理。“腿子”指的是盜墓活動中的技術工人,他們在盜墓過程中扮演“項目經理”的角色,負責探尋墓地的具體位置,以及確定里面是否還有文物等。


  盜墓早已形成了團隊作業(yè),而且盜墓在很多地方已半公開化;如何解決盜墓問題?專家呼吁除了“文物保護問責制”應落到實處,還應恢復盜墓犯罪死刑的量刑。


  正式實施的刑法修正案,“盜掘古遺址、古墓葬罪”被列為取消的13個經濟性非暴力死刑罪名之一。對此,中國社科院學部委員、考古研究所原所長劉慶柱認為“十分不妥”.他表示,在界定盜掘古代墓葬罪名問題上,將其作為“非經濟性暴力”犯罪是與事實不符的。至于盜掘古代墓葬屬于“非暴力”犯罪,這與客觀事實也嚴重不符?,F在盜墓賊用炸藥開盜洞,不少盜墓賊是“武裝”盜掘,這怎么是“非暴力”?劉慶柱認為,把盜掘古代墓葬確認為“非暴力”、“經濟性”犯罪很不恰當。


  盜墓惡行,是對中華民族幾千年文明史的粗暴褻瀆,是對寶貴的地下文物的野蠻掠奪,可謂猖狂之至,罪不容赦。唯有重典,或許才可以嚇退盜墓者,保護古墓。

(責任編輯:陳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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