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相關負責人近日向廣州媒體通報了2014廣州五大考古發(fā)現之一--廣州市一大道宋明城墻遺址的相關發(fā)掘情況。據介紹,廣州市一大道位于在人民北路以東、東風西路以南,南隔彭家巷與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光孝寺相鄰,位于廣州市第一批地下文物埋藏區(qū)--廣州古城至珠江北岸地下文物埋藏區(qū)范圍。
宋代城墻發(fā)現“番禺”字樣墻磚
通報透露,宋代城墻方向西偏北4度,清理長度21.64米,城墻底部南北寬12.06米,殘高3.15米,由內(南)、外(北)壁包邊墻和墻芯填土組成。內(南)壁包磚墻以長方形平磚錯縫分段結砌,外側多用整磚,內側多用殘磚,外壁向上逐層內收。墻磚多為青灰色。外(北)壁包邊磚墻存底部五層磚,以紅砂巖石塊結砌基礎。墻芯以黃紅色山岡土分層填筑。城墻內側活動面分四期,由北向南略傾斜,南側砌護墻,第一期護墻下有方形排水孔,將城墻及活動面的積水排出。城墻至少經過三次加固。第一期加固墻用磚結砌,磚面多有“番”字銘文,側面有“番禺”戳印或“廾七”等刻畫符號。
目前對遺址實施臨時保護性回填
2014年6至11月,廣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配合工程建設,在市一大道南側工地進行勘探發(fā)掘,總發(fā)掘面積約500平方米。最重要的發(fā)現就是清理宋明城墻。城墻遺址南側堆積最深距現地表近6米,自上而下包括近現代、民國、清、明、兩宋及唐末五代時期堆積層。
據介紹,此次發(fā)現的宋、明時期城墻遺址是廣州古城考古的重大發(fā)現,與文獻記載完全吻合,十分重要。在國家文物局主編的《2014中國重要考古發(fā)現》一書中被列入全國38項重要考古發(fā)現之一。根據專家意見,市政府決定對城墻遺址實施原址保護,目前對城墻遺址實施臨時保護性回填,待條件成熟時予以展示。
據介紹,除宋明城墻外,還清理出明代至民國時期水井、灰坑、灰溝等遺跡。考古出土重要文物標本190件套,主要有南漢至宋代建筑構件和陶瓷器、明清時期陶器和青花瓷器等。在發(fā)掘區(qū)南區(qū)宋代地層出土一件陶盆,內底有墨書“孝茶堂”文字,另有一件青白瓷碗,外底有“光孝□□”墨書文字,推測原為光孝寺內日用器物,同地層出土瓦當、陶脊飾、瓦等建筑構件,也可能與光孝寺建筑有關。
宋代城墻身世:明初拆其上部 下部被埋獲保存
根據文獻記載,北宋神宗熙寧四年(1071年)筑西城,此次發(fā)現的宋代城墻為宋代廣州城西城的北城墻,確立了宋代廣州城西城的北界,也是廣州目前考古發(fā)現保存最好的宋代城墻。明代城墻在宋代城墻基礎上略向北拓,證實文獻記載明洪武十三年(1380年)合三城為一并向北擴至越秀山的記載。
發(fā)掘表明,這段宋明城墻所在地原非高崗或臺地,而是較低洼的地勢,城墻修筑以前的地面距現地表超過6米。北宋修筑城墻時,先用石塊和山岡土將地面填高,形成約1米高的臺地,再砌筑城墻。明代合廣州三城為一,對宋代廣州城西城北城墻略向北擴。
專家介紹,廣州在民國時期,特別是1918年廣州市政公所成立以后,開始大規(guī)模拆城墻筑馬路,明清廣州城墻基本上被拆除,僅存越秀山上1000多米長的一段。根據此次發(fā)掘判斷,明初擴建城墻時已經將此段宋代城墻上部推倒,留下城墻下部,并且將城內側地面填高(至現存宋代城墻頂面),將宋代城墻外壁包邊磚墻大部分拆除,再將城墻略向北擴,修筑廣州城西北段。明清以后,這段宋代城墻已經埋藏在地下,因此得以保留。根據發(fā)掘,推斷宋明城墻大致沿今市一大道向東西兩側延伸。
明代城墻墊土內發(fā)現青花瓷碗
明代城墻方向西偏北6°,清理部分長10米,殘高4.05米。清理北(外)壁包邊磚墻和墻芯填土。北(外)壁包邊磚墻厚1.5~1.6米。最下一層用紅砂巖石塊砌筑基礎,之上以9層紅砂巖石條結砌,再往上部用長方形城墻磚錯縫結砌,外側多用整磚,內側多用殘磚。外壁向上逐層內收,層與層之間用白灰黏合。墻芯填土以紅褐色山岡土分層填筑。明代城墻北(外)側活動面距地表深3.75~4米,墊土層厚0.5~0.75米,為紅褐色黏質土,往北略向下傾斜,坡度為9°。墊土內夾含磚瓦殘片,出土醬黃釉罐、盆,醬黑釉盆、盞,青釉碗和青花瓷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