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記者從遼寧省朝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朝陽中院于近日對“11·26”特大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案第一批案件作出一審判決。以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罪分別判處王某某、姚某某等5名被告人無期徒刑,判處李某某、杭某某等25名被告人有期徒刑15-3年不等,并處罰金。判決追繳被盜文物54件,其中一級文物29件、二級文物13件、三級文物10件及一般文物2件。判決沒收非法出土文物226件,包括一級文物67件、二級文物78件、三級文物75件、一般文物6件。
2014年底,朝陽市紅山文化遺址保護區(qū)現(xiàn)大批盜墓痕跡,多處古墓葬群、古文化遺址遭到嚴重破壞,大量珍貴文物被盜。公安部、遼寧省公安廳、朝陽市公安機關成立專案組對“11·26”特大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案展開偵查,并一舉破獲。該案也是新中國成立以來追繳被盜文物最多、單案抓獲犯罪嫌疑人最多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