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西北網12月4日訊 3日,記者從青海省文化和新聞出版廳非物質文化遺產處了解到,國務院近日公布的第四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擴展項目名錄)中,青海省有9項項目入選。目前該省國家非遺項目已經達到73個。
據了解,青海省總共有30項項目申報了第四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包括擴展項目名錄)(以下簡稱:國家非遺項目),最終成功入選9項,項目類別包括民間文學、傳統(tǒng)音樂、傳統(tǒng)舞蹈、傳統(tǒng)技藝、傳統(tǒng)醫(yī)藥、民俗等。
非物質文化遺產處工作人員表示,加之前三批青海省入選的國家非遺項目,青海省國家非遺項目總數達到73項,其中少數民族項目63項。
“國家級非遺項目在傳承區(qū)域有很強的影響力,非遺項目民族、地方特色鮮明,堪稱人類智慧的‘活化石’。”該工作人員表示。
據了解,入選的非遺項目,會根據相關情況,完整記錄項目技藝特征和技藝流程,對項目傳承場所和譜系等進行保護,并在保護項目原真性的基礎上合理利用,達到傳承發(fā)展的目的。
“保護非遺項目最主要就是保護傳承人,但非遺項目的保護、發(fā)展還需要特定的發(fā)展‘土壤’。”該工作人員說,除此之外,專業(yè)保護和發(fā)展非遺項目的人才、機構也不應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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