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構建按政策生育制度體系 保障女性生育期間權益
落實女性就業(yè)、女職工生育哺乳期保護等政策,落實產假、計劃生育獎勵假、陪產假,加大托幼、學前教育服務供給……3月9日,記者從召開的2017年全省計劃生育工作會議上獲悉,今年青海省將構建鼓勵按政策生育的制度體系和社會環(huán)境,女性在生育期間的權益將進一步得到保障。
據了解,青海省的人口發(fā)展目前進入緩慢增長期,并具有以下特點:一是人口增長緩慢但增速高于全國;二是生育水平接近更替水平,育齡婦女總和生育率保持在1.85左右,高于全國1.54至 1.64的水平;三是家庭規(guī)模小型化,2015年每個家庭戶人口3.46人,高于全國3.1人的水平,4人及以下的家庭占家庭戶總數的72%;四是人口分布不平衡,出現人口向西寧、海東地區(qū)和城鎮(zhèn)聚集的趨勢;五是人口結構發(fā)生變化,2015年兒童少年和15至64歲年齡人口比重下降,65歲及以上年齡人口比重上升1.07個百分點,達到7.37%,處于人口老齡化狀態(tài);六是人口流動加劇,全省流動人口總量達到84.5萬人,流動人口未來長期居留的意愿較為強烈,在流入地生育孩子的比例也超過在戶籍地出生的比例。
今年青海省計劃生育工作將著力保障婦女權益,落實女性就業(yè)、女職工生育哺乳期保護等政策,落實產假、計劃生育獎勵假、陪產假,落實國家關于加快母嬰設施建設的要求。
會議要求相關部門保障女職工生育期間的生活水平;制定支持產婦和幼兒照料行業(yè)發(fā)展的政策措施,加大托幼、學前教育服務供給,滿足新增服務需求;加強婦幼保健服務體系建設,加快各級危重孕產婦和新生兒救治中心建設,強化高齡孕產婦管理服務和臨床救治,確保母嬰安全;加快產科醫(yī)生、助產士人才培養(yǎng)培訓,提高服務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