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虛會不行、不干實事不行、懈怠散漫不行……
新疆多地出“鐵規(guī)”嚴管領導干部
大西北網4月23日訊 “水不驚,魚不跳”。當官不再是“鐵飯碗”,不僅違規(guī)違法要丟飯碗,惰政不作為一樣要丟飯碗。近期,我區(qū)多地頻出“鐵規(guī)”,為當地領導干部行政多加一道“緊箍咒”。
據自治區(qū)紀委網站公開信息顯示,近日瑪納斯縣出臺八項“鐵規(guī)矩”,為規(guī)范領導干部公務行為亮起“紅綠燈”。按照規(guī)定,縣四套班子及各鄉(xiāng)鎮(zhèn)各單位各部門領導干部,如果出現主持召開主題不清、不解決實際問題的會議,外出不按程序報批、不請示報告、超出規(guī)定時間等8種違規(guī)行為,將受到通報批評、嚴肅問責、誡勉談話或者黨紀政紀處分。
全縣各級領導干部如若違規(guī),瑪納斯縣將依規(guī)處理。情節(jié)較輕的,給予誡勉談話、口頭批評、全縣通報;情節(jié)嚴重的,追究當事人和領導相關責任,并給予黨政紀處分;造成重大危害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唱功好、做功差,承諾好、落實差,做表面文章,不干實事的;懈怠散慢、消極應付,虎頭蛇尾或有頭無尾,貽誤工作等16種行為,在且末縣都會被問責。今年,且末縣也從嚴整治“為官不為”問題,縣紀委、縣委組織部及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聯合下發(fā)《且末縣“工作不落實行為”問責辦法》,明確列出10種問責方式16種不作為不擔當情形。
其中,問責方式包括限期整改、書面檢查、通報批評、公開道歉、誡勉談話、停職檢查、調整崗位、引咎辭職甚至責令辭職和免職。對一年內受到兩次以上限期整改、書面檢查、公開道歉、通報批評問責處理的人員,取消年度評先選優(yōu)資格的各項獎勵;對停職檢查期滿后的問責人員,則根據個人表現、群眾意見和組織考核情況,由問責機關決定是否恢復履行職務。
“在其位謀其政、任其職盡其責”,這是對黨員干部最起碼的要求。在此之前,洛浦縣創(chuàng)新干部教育管理方式,制定《洛浦縣不勝任現職干部“召回”管理辦法》,為各族干部打下“預防針”,并已“召回”39名不勝任現職干部集中教育管理。
溫宿縣則是實行黨員干部入職紀念日談心談話制度,談話過程中,有關領導對黨員干部服務群眾的意識和能力進行了解,對不作為、作為不當等傾向性、苗頭性問題進行提醒,對黨員干部的思想認識和行為進行點評。
http://news.iyaxin.com/content/2015-04/23/content_485243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