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河南省鄭州市公務員局傳來消息,該市將啟動聘任制公務員試點,這意味著今后公務員手中的“鐵飯碗”將被打破。(據(jù)9月17日《鄭州晚報》)
打破公務員“鐵飯碗”喊了N年,然而,到今天為止,各地依然只是在轟轟烈烈地搞試點。這種“打而不破”的現(xiàn)實,頗有點像官員財產(chǎn)申報制度,“呼之不出”。一些地方的試點和試行,也是“猶抱琵琶半遮面”,硬是把一件合民意、順民心的有利制度,搞得羞羞答答的。
以鄭州的打破公務員“鐵飯碗”制度,即“公務員聘任制”為例,該市劃出了兩類公務人員搞試點:一類是需要特殊技能或經(jīng)驗資歷、技術性較強的專業(yè)性職位;另一類是指事務性較強,主要為機關日常行政事務提供一般性的行政輔助、后勤保障服務的職位。咋聽起來,覺得挺鏗鏘的。但仔細追問不難發(fā)現(xiàn),這一試點說白了也就是拿技術崗位、后勤崗位先行“開刀”,是拿公務員中,真正的人才先行“祭旗”。
按道理來說,公務員聘任制有利于打破公務員有進無出、有升無降等種種弊端,實現(xiàn)政府公務管理與服務人員的流動,讓能者上、庸者下,盤活人才,促進發(fā)展。然而,因為改革者是利益相關者,裁判員同時也是運動員,因此,推行公務員聘任制度,多少有一點兒自打“鐵飯碗”的味道。于是,公眾等了一年又一年,等來的依然是試點;百姓盼了一天又一天,盼來的依然是拿無關權力、無關疼癢的職位聘任制說事。
官員財產(chǎn)申報與公開制度被稱為“陽光法案”,打破“鐵飯碗”的公務員聘任制同樣是“陽光事業(yè)”,但各級各地政府部門改革與試點的實際行動,卻總是給人一種“只見陽光不覺溫暖”甚至是“不見陽光不覺溫暖”的感覺。事實上,官員財產(chǎn)申報與公開制度也好,公務員聘任制也罷,都是正義與陽光的,是合乎民心與民意的,是不差推行基礎,甚至不差世界先例的,不差相關實施的具體制度和規(guī)定的。我們差的只是決心。
希望各地的改革能來點有力的、真實的東西,別再羞羞答的了!
(責任編輯: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