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的表達自由和種族歧視

時間:2013-10-14 15:10來源:鳳凰網(wǎng)評論 作者:專欄作家 俞天任 點擊: 載入中...
  核心提示:《產(chǎn)經(jīng)新聞》的一篇題為“正當?shù)呐薪^不是侮蔑”的社論在引用了安倍晉三首相今年三月在國會答辯時所說的“(使用hatespeech的)結果只會侮辱自己,日本人以和為貴,不是一個排他性的民族”這些話之后以這句話作為結尾:“日本和日本人在日本國內不應該容許對于任何國家和民族的侮蔑行為”。
  
  日本國內有相當數(shù)量的出身于朝鮮半島(但是韓國人管這個半島叫“韓半島”,為了省得麻煩,本文中干脆只稱“半島”)的人,因為太平洋戰(zhàn)爭結束之前半島是日本的殖民地,半島居民都是日本國籍,日本戰(zhàn)敗之后放棄了半島,但半島并沒有立即獨立,而是被美蘇分割占領,后來演變成為了兩個不同的國家,再后來又打了一場朝鮮戰(zhàn)爭,這就使得在日本的半島人不但不能回國,反而在朝鮮戰(zhàn)爭爆發(fā)之后又有不少半島人流入了日本,就形成了日本特有的“半島特例永居者”的現(xiàn)象,這些來自半島的永居者中的大部分因為各種原因都不愿意歸化日本國籍,分別保留著自己的朝鮮或者韓國國籍。他們也不太愿意融入日本社會,而是很堅決地組成自己的社區(qū)社團,保持著自己的文化,半島北部出身的人大多歸屬于一個叫“在日本朝鮮人總聯(lián)合會”(簡稱“總聯(lián)”)的組織,而半島南部出身者則歸屬于一個叫“在日本大韓民國民團”(簡稱“民團”)的組織,他們甚至各自擁有一套不歸日本文部省管轄的包括小學,初中,高中和大學的自己的獨立的教育系統(tǒng),分別叫“朝鮮學校”或者“韓國學校”。
  
  因為意識形態(tài)上面的原因,總聯(lián)屬下的朝鮮學校和一部分保守的日本人之間一直有摩擦,京都有一個叫做“不容許在日特權的市民會”(簡稱“在特會”)的組織就是一個不喜歡北朝鮮人的右翼組織,他們認為北朝鮮人在日本享受了特權,而這是不能容許的,為了一個北朝鮮學校是否占用了學校邊上的兒童公園的用地問題一直和這個學校有糾紛。
  
  日本右翼組織有個遇到什么事情就祭出來用的法寶,就是出動被簡稱為“街宣”的街頭宣傳車,有日本生活經(jīng)驗的人都知道那玩意,一般是一輛或數(shù)輛黑色的大面包車,上面畫著各種各樣的民粹符號和標語文字,幾個高音大喇叭里放著二戰(zhàn)時期日本軍的軍歌,喊著各種各樣的口號。這種街宣車一般是在街上走著喊,但如果要和誰過不去的時候就開到誰家的邊上坐地喊,這次“在特會”對朝鮮學校也采取了這種手段。
  
  這種從表面上看來并沒有使用暴力的手段其實是很惡劣的,朝鮮學校的學生不勝其騷擾,甚至有的學生都發(fā)生了嘔吐癥狀,被騷擾的朝鮮學校把“在特會”告上了法庭,訴諸法律手段以維權。
  
  一個和僑居國并沒有外交關系,從某種程度上來說還是敵對國家的僑民組織在僑居國是否能夠通過法律手段實現(xiàn)維權是考驗僑居國是不是法治國家的最好試金石。京都地方裁判所(相當于中國的高級法院)在10月8日對這個案子作出了判決。要知道這件訴訟的一方是教室里公開懸掛著金日成金正日以及金正恩三代畫像,在教學中進行“主體思想”教育的北朝鮮學校,而另一邊則是右翼團體,所以吸引了日本社會的很大注意,各報都在第一時間報道了判決結果和及作出了評論。
  
  京都地裁的判決結果是朝鮮學校全面勝訴,“在特會”要向朝鮮學校賠償一千二百萬日元(約合12萬美元),并且今后“在特會”的街宣車的活動范圍必須離開那所學校200米之外。
  
  京都地裁判決中最引人矚目的一點是,這個判決并不僅是基于“在特會”騷擾了朝鮮學校,妨礙了朝鮮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這一點而做出的,判決的基點是在“在特會”的街宣行動是在宣揚“種族歧視”。
  
  京都地裁把“在特會”的街宣用詞稱為“hatespeech”(煽動仇恨的演說),因為“在特會”的言辭里不乏“(朝鮮人)一股泡菜臭味”、“把朝鮮人從日本趕出去”、“讓保健所來處理朝鮮人”之類侮辱朝鮮民族的話。雖然“在特會”聲言他們是在進行“正當?shù)呐?rdquo;,說他們有“表現(xiàn)的自由”,但京都地裁卻判決“在特會”的言辭并不屬于“表現(xiàn)的自由”,而屬于為聯(lián)合國在1965年就已經(jīng)通過了的《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中所禁止的“種族歧視”,所以必須以高額賠償來嚴懲。
  
  對于這個判決日本的主流媒體都給予了支持,自由派的《朝日新聞》和《每日新聞》以及中間派的《讀賣新聞》自然不用說,就連一般被認為比較保守的《產(chǎn)經(jīng)新聞》也表示了完全支持。
  
  《產(chǎn)經(jīng)新聞》的一篇題為“正當?shù)呐薪^不是侮蔑”的社論在引用了安倍晉三首相今年三月在國會答辯時所說的“(使用hatespeech的)結果只會侮辱自己,日本人以和為貴,不是一個排他性的民族”這些話之后以這句話作為結尾:“日本和日本人在日本國內不應該容許對于任何國家和民族的侮蔑行為”。
  
  原文:日本的表達自由和種族歧視http://news.ifeng.com/opinion/zhuanlan/yutianren/detail_2013_10/14/30296850_0.shtml (責任編輯: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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