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有權拒絕” 之后怎么辦?

時間:2014-11-18 11:32來源:大西北網(wǎng)—北京晚報    作者:張麗 點擊: 載入中...
  周末的新聞里,看到一句相當振奮人心的話:“公民有權拒繳水電附加費等目錄外收費”。這句話來自財政部。事情的緣起是新華社“新華視點”欄目13日播發(fā)了《一年僅居民生活電費就“附加”了270億元?——追蹤水電油價“附加費”》報道。財政部相關負責人對此事發(fā)表回應稱,下一步,我國將清理規(guī)范民生資源“附加費”在內的行政事業(yè)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對于未列入財政部目錄清單的行政事業(yè)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權拒絕繳納。
  
  “公民有權如何如何”聽上去是一句既莊嚴又神圣的話,好比過去一介草民忽然有了皇上御賜的尚方寶劍,一切不法之徒、宵小之輩就該聞風退散,所過之處一片“APEC藍”。不過,京劇名作《望江亭》里面,高大上的尚方寶劍被譚記兒換過,壞人誠然是不能為非作歹了,卻也表現(xiàn)出這種“有權如何”的脆弱性和極強的不確定性。
  
  如果再加上剛剛成為熱點新聞的馬超群貪腐事件,不免更加沮喪。別說已經(jīng)收成了慣例的附加費,不合法不合理的公然索賄,都能養(yǎng)肥一個小小的北戴河“水老虎”。根據(jù)新聞,馬超群歷年來大肆斂財、民怨沸騰。如此囂張跋扈,卻沒有組織部門、上級領導對其進行處理,那么處于基層、底層的公民們面對他,怎么才能做到“有權拒絕”?
  
  于是,問題來了,作為普通公民的我們,怎么去“有權拒繳”?“有權拒繳水電附加費等目錄外收費”這把尚方寶劍的威力,在“水老虎”、“電老虎”、“氣老虎”眼中有多大?假定某位公民斷然拒絕繳納這些附加費用,可以想見的是他一定面臨著被斷水斷電斷氣的威脅。某些情況下,街坊鄰里也會因為他一人的拒絕繳納而“連坐”。當他擲地有聲地拿出財政部這位相關負責人的表態(tài)來說明自己的權利時,“老虎們”買賬的可能,說實話并不高。這時候,他可能為了這么一件事跑到北京來找財政部要個明確的支持嗎?也許有人會這樣做,但對于大多數(shù)人來說,更大的委屈都能忍,這點小錢更是忍了。
  
  的確,很多不合理,就是被公民們的各種不較真慣壞的。但是,掌握了權力的部門只表示一下支持態(tài)度,而且還是在重量級媒體大規(guī)模曝光之后,這是不是也太輕描淡寫了一些?讓普通公民和法人能夠挺直腰桿去拒繳,光給一把口頭上的尚方寶劍顯然是不夠的。至少,要拿出行之有效的、對“老虎們”有約束力的法規(guī)、政策,要有專門的機構或者人員來保證其實施起來的力度,還要給公民以成本低、效率高的解決爭議的渠道……凡此種種,說來容易做來難,但是起而行之絕對是比坐而論道更有誠意的方式。 (責任編輯: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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