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放任煤礦違反安全要求生產(chǎn),造成大批勞動者得了職業(yè)病,更沒有督促煤礦依法為勞動者繳納工傷保險,這本存在雙重失職。
36名塵肺病礦工被認定為工傷,2012年,江西省樂平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裁決樂平市趙家山煤礦向36名礦工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償金、停工留薪期工資等相關工傷待遇。煤礦不服裁決向法院起訴,法院并未立案,而是直接將案件匯報至樂平市人民政府,交由政府進行協(xié)調。在當?shù)毓賳T的出面“協(xié)調”下,有32名礦工從煤礦負責人手中領取了30%的賠償金,同時簽署了礦方事先準備的《工傷賠付協(xié)議書》。
塵肺病是一種嚴重職業(yè)病,因防治相對不到位,這種職業(yè)病在我國較為常見,并且勞動者維權難現(xiàn)象時有發(fā)生。根據(jù)《職業(yè)病防治法》和《工傷保險條例》,塵肺病人的診療、康復等費用應由用人單位支付,還可以向用人單位提出賠償要求。如果用人單位依法為職工繳納了工傷保險,則可以由用人單位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認定工傷后,患者將享受工傷待遇,否則,當由單位承擔相關費用。
如果一切都處于法律所規(guī)定的應然狀態(tài),塵肺病人不僅能夠實現(xiàn)病有所醫(yī),還能得到一筆賠償??墒牵獙崿F(xiàn)法定狀態(tài),至少要滿足三個條件:一是要經(jīng)有資質的醫(yī)院診斷為職業(yè)??;二是用人單位承認勞動關系或者患者能夠證明存在勞動關系;三是用人單位為職工繳納了工傷保險或在未繳納相關保險時,有能力支付相關費用。要滿足這些條件,其難度無異于湊足七顆龍珠才能召喚神龍。
在這起事件中,煤礦沒有為礦工們繳納工傷保險,因此產(chǎn)生了法律糾紛。然而,這些礦工之前的維權之路還是較為順暢的,他們被順利認定為工傷,甚至已經(jīng)在勞動仲裁中獲得了本該屬于他們的工傷待遇。即使煤礦不服裁決向法院起訴,但只要法院按照法定程序審理,勝利維權并不遙遠??墒?,就在這個時候,法院打了退堂鼓,放棄了本該只屬于自己的定紛止爭裁判權,把化解糾紛的責任交給了政府,這首先讓人生疑,此間,究竟受到了何種力量的干擾,亟待追問。
更令人心寒的是,當?shù)卣緵]有盡到監(jiān)管責任,放任煤礦違反安全要求生產(chǎn),造成大批勞動者得了職業(yè)病,更沒有督促煤礦依法為勞動者繳納工傷保險,這本存在雙重失職。而在維權者和不端企業(yè)之間,本該幫助弱者的政府卻反而擋在了勞動者維權路上,成為了攔路虎,讓文化水平不高的礦工簽署所謂協(xié)議書,讓他們“同意”礦方僅一次性賠付仲裁賠償款的30%,并自愿放棄再向甲方申請賠付的權利。這是一份既構成重大誤解亦屬于顯失公平的合同,于是礦工們向法院起訴依法行使撤銷權,可是,當?shù)胤ㄔ涸俣燃染懿皇芾恚簿懿徽f明理由。
實際上,這原本是一起并不復雜的法律糾紛。36名勞動者本該順暢的維權之路竟然變得如此荊棘叢生。從表面上看,一方面由于法院不作為,讓本該守護社會正義的司法權虛置;另一方面在于當?shù)卣牟蛔鳛椋粌H不履行監(jiān)管職責,更是助紂為虐。究其本質,這反映出一些地方公權力之間權責不清、權力混行,乃至彼此勾兌,為了維護大型企業(yè)的不法利益,一切權力都淪為了當?shù)?ldquo;保增維穩(wěn)”的非法工具,對群眾利益漠視、對法律政策無視的行事態(tài)度與方式令人發(fā)指。
就此案而言,當?shù)馗髀毮懿块T還須及時擺正自己的位置,依法履行職權,不越界、不缺位,盡快讓事件重新回歸法治軌道,一切依法辦理。而在更廣泛的意義上,各地都須展開反思,事實上,只要權力部門真正按照法律預設的模式行使公權,群眾權益的實現(xiàn)哪有那么困難?
(責任編輯: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