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公奇案》劇照
央視八套晚間檔剛播完的電視劇《新施公案》,范明版施世綸怎么看怎么另類。正史上的施世綸到底是個怎樣的人?他的破案故事真如民間傳說的那樣神乎其神嗎?在一代圣主康熙的眼中,又是如何給施世綸定位的?弄清楚這些問題,有助于我們?nèi)ダ斫鈩±飫⊥獾膫髌媲骞偈┦谰]。
體有殘疾,因"父蔭"入仕
施世綸(1659-1722年),字文賢,號潯江,晉江衙口(今福建晉江)人,施瑯第二子。據(jù)說長相奇丑無比,清人鄧之誠說他"眼歪,手蜷,足跛,門偏",身體殘疾比"劉羅鍋"有過之而無不及,康熙因此賜他"施不全"的雅號。
《清史稿》記載:"漕憲施公,貌奇丑,人號為'缺不全'.初仕縣尹謁上官,上官或掩口而笑,公正色曰:'公以其貌丑耶?人面獸心,可惡耳。若某,則獸面人心,何害焉!'"據(jù)此,民間有可能稱他為"缺不全".
在古代,六根不全、五官不正的人,一般不能讀書做官,"劉羅鍋"只是個傳說。那么施世綸為何可以入仕呢?原來,封建時代有"蔭生"制度,父祖輩功在社稷,兒孫輩跟著沾光。
1683年(康熙二十二年),施瑯平臺,封靖海侯,世襲罔替。按慣例,該是長子受到蔭封,但老大施世澤過繼給大伯施肇科為嗣,老二施世綸遂成名義上的老大,于康熙二十四年"蔭生"就任泰州知州,正六品。
有說施世綸曾擔(dān)任過江都縣令,恐是訛傳。上文"縣尹謁上官"中的"縣尹",乃是知州、知縣的泛稱,并非特指縣令。清初泰州屬揚州府,下轄如皋縣,雍正三年后,如皋縣改屬通州,從此泰州不再轄縣,成為散州,相當(dāng)于某個大縣罷了。所以,泰州知州在后來的史料中被稱為縣尹,也屬于正常。
在電視劇《新施公案》里,開場就講述施世綸審案,微服出巡路過的康熙目睹了公審全程,賜施公以"江南第一清官"稱號,并將其調(diào)任揚州。這么演繹,大背景是沒錯,但時間上、細節(jié)上跨越太快。而十三皇子胤祥在揚州境內(nèi)的上平縣遭遇鰲拜后人德南的攻擊云云,純屬子虛烏有。
江淮二十年,成就清官美名
從康熙二十四年到四十三年,施世綸一直在江蘇和安徽做地方官,作為福建人的施世綸,為何在江淮為官近二十載?如果說剛?cè)胧颂┲荩且驗閷嵢钡木壒?,那么,泰州知州任滿后還滯留江淮,恐怕就跟民意有關(guān)了。
通俗的說法,就是地方上不讓走。
康熙二十八年,施世綸升遷揚州知府,正五品。《施公案》中的許多怪力亂神故事,如神仙顯靈、鬼魂托夢等,都出自揚州,并言:"采其實事,表而出之,使天下后世知施公之為人。"這大概不是巧合。
當(dāng)時揚州是個商業(yè)城市,民俗"好游蕩",民間爭訟也確實很多。施世綸采取了很多措施來改變民俗,得到好評?!都螒c揚州府志》里雖然沒有提及他在揚州如何審案破案的內(nèi)容,但《清史稿》就其揚州任內(nèi)之事還是贊譽有加的:"聰強果決,準(zhǔn)抑豪猾,禁胥吏,所至有惠政。"說明施世綸在揚州確實辦過不少大案要案,且廉己恤民,剛正不阿,勤于政事,深受民眾擁戴。
譬如甫任揚州時,江南大水,淮安告急,有兩名欽差帶了數(shù)十隨從奉命前往運河監(jiān)督堤工。這些人督堤工之余喧騷驛站、肆意擾民,更有濫竽充數(shù)的家伙為非作歹,真是水患未除又遭"吏患".施世綸立即上奏彈劾,處罰了不少貪官污吏。同年六月,綠營裁兵,湖廣督標(biāo)(相當(dāng)于團長)夏逢龍發(fā)起兵變。朝廷進剿大軍過處,對百姓禍害不小。當(dāng)官軍經(jīng)過施世綸轄地時,其在空曠地點準(zhǔn)備糧食、飼料之類的軍用物資,整齊堆好,同時部署衙役民壯手持大棒夾道列隊,隨時準(zhǔn)備彈壓。官軍不敢胡來,安靜地取了供給物資就走。
施世綸真正保了一方平安,遂有"青天"之名。
康熙三十二年,他升任江寧知府,從四品,管轄上元、江寧等八個縣。到任后,他革除舊規(guī),嚴(yán)懲貪吏,老百姓能夠安居樂業(yè)。三年后,也就是康熙三十五年,其父施瑯病故,按禮制,他必須離職三年,回家丁憂守孝。江寧的老百姓聽說了,紛紛到衙門口請愿,請其留任。兩江總督范成勛也上疏,提出施世綸深受百姓愛戴,是否可以允許他在任守制。但施世綸還是堅持離職,萬余市民攔路挽留未果,人捐一錢,建"一文亭"以為紀(jì)念(《清史稿·施世綸傳》)。
康熙聽說此事后,譽其為"天下第一清官".
康熙眼中的施世綸就是廉吏
丁憂完畢,施世綸出任安徽布政使,很快于康熙四十四年被調(diào)回京城任太仆寺卿一職,這個官位相當(dāng)于如今的禮賓司,專門負責(zé)皇帝出巡,管理扈從車馬雜物等。
斯年,蹊蹺的事兒出現(xiàn)了:當(dāng)時湖南按察使(清代按察使又稱臬臺,主管司法監(jiān)察郵驛)空缺,朝廷重臣一致推薦施世綸,說他是不二人選。更有甚者,大學(xué)士伊桑阿還就此事專門進宮奏請康熙。誰知康熙不同意,他說:"朕深知世綸廉,但遇事偏執(zhí),民與諸生訟,彼必袒民;諸生與縉紳訟,彼必袒諸生。處事惟求得中,豈可偏執(zhí)?如世綸者,委以錢谷之事,則相宜耳。"
也就是說,在康熙眼中,施世綸的"清官"本質(zhì),不在破案上,而在于不貪不腐。關(guān)于康熙的知人善任,《清史稿》是這樣評價的:"幾暇格物,豁貫天人,尤為古今所未覯".這對于我們了解《施公案》傳奇,或大有裨益。在施世綸所經(jīng)辦的案件中,之所以沒有久拖不決的案子,也沒有"冤假錯案",康熙所謂的"偏執(zhí)論"恐怕是個合理的解釋。事實上,信史里的清官,多有偏執(zhí)的特點。
康熙對施世綸的定位就是個廉吏,而非神探。他是這么定位的,也是這么使用施世綸的,很少讓他擔(dān)任司法官職。譬如先后讓施世綸擔(dān)任安徽布政使和湖南布政使等等,都跟審案破案不沾邊。到了康熙四十九年以后,施世綸一直做的就是"錢谷之事",先為戶部右侍郎,總督倉場,五十四年(1715年)又出任漕運總督,五十九年,則奉命去陜西協(xié)助總督鄂海督辦軍餉。
施世綸也確實沒有辜負康熙的信任。漕運總督這個職位在一些貪官看來是個肥缺,他的幾個前任歲入白銀都在百萬兩以上。施世綸卻分文不取,僅靠薪俸度日,且能深入基層,整肅漕運中的敲詐克扣、藏貨納贓、中飽私囊等痼疾,使漕政風(fēng)氣煥然一新。在陜西督辦軍餉時,他發(fā)現(xiàn)鄂海和西安、鳳翔兩地知府借災(zāi)情大肆貪污,導(dǎo)致當(dāng)?shù)丶Z食儲備空虛,于是具疏參劾。鄂海得知施世綸的兒子在會寧任知府,便以此要挾,暗示施世綸若參劾,即要他兒子的性命。施世綸坦然一笑說:"我從做官那天起,連自己的命都不看在眼里,還怕你謀害我兒子嗎?"他堅持上疏,鄂海等人后來都受到了懲辦。
(責(zé)任編輯:陳冬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