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非全面禁止人們陷入困境后將乞討當做自救手段,否則“職業(yè)乞討”很難杜絕。要維護一個社會必要的善意,這種欺騙式乞討,可能是不得不容忍的“錯誤”。
丐幫,在武俠小說里,通常是俠義的化身。金庸老先生塑造的“九指神丐”洪七公,更讓無數(shù)武俠迷盡折腰。把乞討行當如此神圣化,曾讓現(xiàn)實中很多正人君子不理解。但現(xiàn)實的丐幫遠不如小說里那么受人尊敬,關于怎么對待乞討的爭論隔三差五就會來一輪。
據(jù)新京報報道,北京西站附近有個乞討老者,每月能往老家匯款萬元左右,逢年過節(jié)有時能有兩三萬。無獨有偶,央視《新聞1+1》也揭秘,河南鄭州繁華區(qū)一些職業(yè)乞丐,一天“收入”能有兩千元左右。
一些職業(yè)乞丐收入可能高過普通打工者,早就不是什么新聞。很多人走在街頭,面對乞討人員時,已經(jīng)不知該不該伸出援手。央視報道之后,一些網(wǎng)民也提出,這些職業(yè)乞丐編造可憐身世,屬于欺詐。也有專家建議,公共部門應該介入。問題的本質(zhì),其實就是該不該允許“職業(yè)乞丐”的存在。有人會說他們有勞動能力,卻不創(chuàng)造社會財富,是不道德;但也有人會說,別人可以選擇施舍與否,但不能剝奪別人的選擇自由。
“職業(yè)乞討”的范圍如何界定?長期乞討人員,不論是真窮還是假窮,都把乞討當成了一種職業(yè)。很難以“職業(yè)”與否把“假乞丐”區(qū)分出去。如果按照貧困程度來區(qū)分,貧困到什么程度乞討是正當?shù)??每天收入超過多少乞討就是不正當?shù)??或者,年齡、殘疾到什么狀況,乞討就可以容忍?
就算洪七公再世,召開個丐幫英雄大會,大概也拿不出個服眾的方案,確定把哪些人清理門戶。
可見,除非全面禁止人們陷入困境后將乞討當做自救手段,否則“職業(yè)乞討”很難杜絕。即便勉強去管,也要付出過高的管理成本。要維護一個社會必要的善意,這種欺騙式乞討,可能是不得不容忍的“錯誤”。
也有人說,政府設有救助站,窮困者即便不乞討也有地方可去。可別忘了,政府的救助要納稅人支付。如果能讓社會有善心、有能力的人,承擔更多的救助責任,政府可以省下納稅人的錢干點別的,又有什么不好?
當然,對于“職業(yè)乞討”中另一種犯罪行為,管理是必要的。此前媒體報道,在東莞等地有犯罪團伙誘拐強迫別人乞討,甚至殘忍地將幼兒打成殘疾,變成乞討工具。這種行為已經(jīng)和“職業(yè)乞討”無關,而是一種有組織的犯罪,乞討只不過是最終端的一種表現(xiàn)形式。這類犯罪,才是需要執(zhí)法部門介入并加大打擊力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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