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限塑”改為“禁塑”,須從根本上改變消費者和商家的習慣,因此,必要的強制措施還是少不了的。當然,從生產流通的源頭治理尤其重要。
新年伊始,往往是一些新法規(guī)開始施行的時間節(jié)點。吉林省就從元旦起在全省全面禁止生產銷售和提供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購物袋和塑料餐具,從而成為全國首個全面“禁塑”的省份。
一百多年前由美籍比利時人貝克蘭首次人工合成的塑料,被列為20世紀人類最偉大的發(fā)明之一。時至今日,五花八門的塑料制品不光廣泛應用于人們日常生活,而且成為其他諸多發(fā)明創(chuàng)造的材料支撐。然而,塑料用品尤其是不可降解的塑料袋、塑料餐具的過度使用,造成了嚴重的環(huán)境污染,毒害土壤影響農業(yè)生產,危害人類身體健康和其他生物的生存,還形成有礙觀瞻的“白色污染”。因此,吉林省重拳出擊頒布“禁塑令”,值得肯定。
其實,為了減少塑料垃圾污染,自2008年6月1日起,我國就開始實行了“限塑令”,要求在超市、商場等商品零售場所實行塑料購物袋有償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費提供塑料購物袋。不過,因為只是著眼于“限制”和“有償使用”,加上執(zhí)法和執(zhí)行方面的原因,久而久之,這項本意不錯的“限塑令”竟有些形同虛設,到底有沒有起到預期的作用,現(xiàn)在看來頗成問題。至少,在絕大部分菜市場,在不少中小超市和自由市場,還有送餐行業(yè),不可降解的廉價塑料袋仍然大行其道。
在這種情況下,制定和頒布“禁塑令”,顯示出吉林省政府的施政勇氣,但這只是“萬里長征第一步”,要想落到實處,可謂任重道遠。且不說消費者多年來已經形成的隨手用塑料袋又隨手扔圖方便的習慣,不少商家出于成本考慮也多半不愿意使用價格相對高一些的可降解塑料袋,這也是六年半時間以來“限塑令”難以發(fā)揮作用的主要原因。
把“限塑”改為“禁塑”,須從根本上改變消費者和商家的習慣,而新習慣的養(yǎng)成不易,舊習慣的破除更難。因此,必要的強制措施還是少不了的,比如吉林省規(guī)定對違者處以1000元到3萬元罰款,并加強對農貿市場、超市商場的巡查,還開通12315舉報投訴平臺24小時受理投訴舉報,以及其他配套措施。
當然,從生產流通的源頭治理尤其重要。一個是制造這種塑料袋的源頭,一個是使用這種塑料袋的源頭,都必須想方設法嚴卡死堵。
在“禁塑”方面吉林省在全國帶了個好頭。我們期待這種單兵突進的局面早些結束,全國更多的省份能夠積極跟進。果真如此,“白色污染”就有望得到根本治理,我們的生存環(huán)境也可以得到明顯的改善。
(責任編輯:鑫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