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在日本的歷史上,賣淫制度最初確立于奈良時代,這比中國要晚得多,當時宮中特設“采女部”,從各地募集美女。“采女”名為司內職,實則是一種官妓,如有外國使節(jié)來朝,則叫她們侍寢。
本文摘自《浮世與春夢》,作者:劉達臨,出版社:中國友誼出版公司
無論是從歷史到現代,妓女這一職業(yè)可以說是無處不在的,日本當然也不例外。在日本的歷史上,賣淫制度最初確立于奈良時代,這比中國要晚得多,當時宮中特設“采女部”,從各地募集美女。“采女”名為司內職,實則是一種官妓,如有外國使節(jié)來朝,則叫她們侍寢。此外,還有一種“巫女”。“巫女”本來是演“神樂”、司祭事的女子,后來變成了妓女,因為日本古代的神社多設于交通和兵營的中心地帶,“巫女”住在神社周圍,和眾多的過客、士兵、游民交往,就由“神妻”墮為“巫娼”了。
到了平安時代,出現一種叫“白拍子”的賣笑婦。“白拍子”原來是以歌舞為主、賣淫為輔的,和日本現代的藝妓頗為相似,她們之中也有富于才藝、成為達官貴人的寵妾、留名于歷史的,但一般的“白拍子”后來卻以賣淫為主了,與普通的“游女”沒有多大區(qū)別。和“白拍子”同時出現的是“傀儡子”,她們流浪各地,一面舞木偶、玩把戲,一面賣淫,主要以平民為賣淫對象。
平安時代除了“白拍子”“傀儡子”以外,還有“桂女”“湯女”“長者”和停船場的“游女”等不同形式的妓女。“桂女”和我國的營妓相似,主要為軍人賣淫。“湯女”則主要在溫泉場活動。“長者”是在驛路范圍內以來往過客為對象的妓女。
室町時代是戰(zhàn)亂頻仍的亂世。上層階級耽于驕奢淫靡,而人民陷于異常的貧困。因此,一方面促使了公娼的發(fā)達,一方面促使了私娼的產生。私娼當時稱為“夜發(fā)”,都是下等妓女,夜間出沒街市,拉扯行人,一時像雨后春筍般地涌出,大有壓倒公娼之勢。以前的“湯女”也從溫泉轉入民間的浴室,稱為“搔垢女”,投入私娼的隊伍。
日本的江戶時代,在町人階級的支持之下,出現了大規(guī)模的“游廓”,“游廓”是妓院集中的地方。具有代表性的,是江戶的吉原“游廓”,當時的町人文化就是以“游廓”為中心而發(fā)展的。德川幕府一面集中妓院,加強控制,一面極力地取締私娼,但是私娼不但不見減少,反而日益增加,尤其是“湯女”盛極一時。據《守貞漫稿》所載,當時每個浴室都有“湯女”二三十人,她們陪酒、唱歌、伴浴,與妓女沒有什么分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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