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馬對貞操雙重標準:女子必須守貞 男人可以偷

時間:2011-12-28 17:42來源:鳳凰網(wǎng)歷史 作者: 點擊: 載入中...

羅馬的這種狀況和其他男權制國家一模一樣。中國的古人在這方面對女子也有許多要求:“婦者,服也。”“女恒從男,家吉;男恒從女,夫子之兇也。”還有一句格言是:“不聽婦言,萬事大吉;毋違夫命,五世其昌。”

羅馬的婦女還有一項重要任務就是撫養(yǎng)孩子,這是她們對家庭應盡的義務,也是對社會應盡的義務。

塔西佗《演說家的對話》中有一段描繪遠古時代家庭生活的文字,他說:“從前所有男人的兒子都由獨身母親養(yǎng)育,而且是在母親懷里,吃母親的奶長大,不是在農(nóng)家奶媽屋里長大的。她為自己主管全家并把孩子撫養(yǎng)成人而感到極大的光榮。她還要挑選一位年長的親戚,貞操絕對可靠的女性,把孩子全托付給她。在她面前一句臟話都不能講,一件見不得人的事都不能做。她要虔誠地正派地監(jiān)督孩子們的學習和工作,以及游戲和娛樂。聽說格拉古兄弟的母親科涅利亞、愷撒的母親奧勒利亞、奧古斯都的母親阿蒂亞,都以這種方式教育兒子,并把他們培養(yǎng)成羅馬帝國的偉人。”

古羅馬人還要求女子必須為丈夫恪守貞操,在這個問題上他們實行“雙重標準”。古羅馬的一個執(zhí)政官加圖說過:“如果你當場逮住妻子與人通奸,可以不經(jīng)審訊,隨意將她處死。可是如果你與人通奸,或別人的女人與你通奸,你的妻子則無權動你一根毫毛。”女子如果被認為在這方面有罪的話,會受到極可怕的懲罰,會被逐出家門,弄得聲名狼藉、無臉見人,而且可能會被丈夫與其家族聯(lián)手處死。當場被抓住的通奸男子有的受鞭打,有的被閹割,而對那些使丈夫戴了綠帽子的女子的懲罰要殘酷得多,有時甚至會被交給家臣或仆人去奸污。

中國古人對“不忠的妻子”的懲罰也極為嚴厲。這是因為妻子是丈夫的私有財產(chǎn),如果被別的男子染指,就是侵犯了丈夫對私有財產(chǎn)的所有權。而更重要的是,如果妻子偷人,有可能會生出“野種”,那么不明底細的丈夫的私有財產(chǎn)就會落到不是出自自己血統(tǒng)的外人手中去了。所以為了維護私有財產(chǎn)的繼承權,就一定要嚴懲“紅杏出墻”的現(xiàn)象。在古代中國,對“不貞之婦”可能絞死、沉潭、用石頭砸死,或是活埋,甚至來個“騎木驢游街”。后者的做法是逼這不幸的女子裸裎全身,縛其雙手,騎驢游街,驢鞍上有一個木陽具,插入女子陰部以摧殘之。由于這種摧殘,女子下身常常大出血而死。可是,叫家奴來輪奸妻子,在古代中國則很少見。

此外,古羅馬對女子的言行、風范也有較高的要求,這和中國古代的“四德”(婦德、婦容、婦言、婦工)相類似。在這方面對貴族女子要求尤其嚴格,她們外出時要穿長袍,一定要告訴丈夫,不茍言笑,而且一定要有人陪同。在古羅馬嚴禁女子喝酒,通常認為這是嚴重的不端行為,如有違反,可以判處死刑。

從以上情況看來,婦女必須循規(guī)蹈矩,因為她們是從屬于男子的,雖然她們作為母親還是備受尊崇。不過這只是在古羅馬共和制時期的情況,到了古羅馬的后期即帝國時期,情況開始轉變了。在那個時期,羅馬富裕起來,越來越多的婦女在經(jīng)濟上不再依賴于男子,丈夫占支配地位的舊式婚姻逐漸向自由婚姻轉變,婦女在經(jīng)濟上所取得的自由也導致了她們在性方面取得了某種程度的自由。

(責任編輯: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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