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冬停暖供熱方該不該受罰?
七旬老人狀告熱力公司案昨日開庭,雙方交鋒激烈市民多數(shù)支持原告
鑫報訊 昨日,備受社會關注的七旬老人狀告熱力公司案在蘭州市城關區(qū)法院開庭審理。在昨天的庭審中,當事雙方就鄒老師起訴主體是否適格、熱力公司是否存在有過錯、鄒老師的患病與低溫供暖是否存在必然關系展開了激烈的辯論。終因當事雙方意見分歧較大,未能當庭達成調(diào)解協(xié)議。
旁聽了整個庭審的除了記者,還有鄒老師的十幾名老同事,以及一些聞訊而來的熱心市民,他們對于鄒老師以一人之力狀告熱力公司的行為都十分的支持。“以往暖氣不熱了,我們都一般只是抱怨對方供熱不夠,最多也只是希望通過報紙或者電視的呼吁能夠得到解決,但卻從來都沒有去想過通過司法的途徑去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所以這一次知道鄒世敏要用法律來維權,我們都義不容辭地趕來支持他。”鄒老師的一位老同事這樣告訴記者他來此的目的。就在該案還沒有開庭前,就引起了很多市民對該案極大的關注。市民對原、被告雙方的支持成一邊倒,大多市民站在了鄒老師這邊,密切關注案件進程。
2008年12月17日,由于蘭州市熱力總公司蘭干線供熱所出現(xiàn)故障,導致蘭州市出現(xiàn)了大面積停暖,鄒老師在這次停暖事件中被凍病了。2008年12月30日,鄒老師因肺炎入院接受治療。
出院后,鄒老師將熱力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對方賠償她醫(yī)藥費、營養(yǎng)費、精神損失費等共計3.3萬余元,同時還要求熱力公司向她賠禮道歉。
原被告雙方法庭激烈交鋒
焦點一: 老人狀告熱力公司是否合適
被告方熱力公司認為:鄒老師起訴主體就不正確,如果鄒老師的患病真是因為低溫功能所引起,那她應該起訴直接供暖單位即熱電公司,熱力公司只不過是負責供熱而已,暖氣是否達標與他們并無直接關系。
鄒老師代理律師的君佑律師事務所羅娟律師認為:當初向鄒老師收取供熱費的就是被告,既然是把錢交給了熱力公司,那你的責任就是供熱,那么鄒老師家的暖氣供熱溫度不達標,理應起訴熱力公司。“總不能因為你給我們安裝了一個不合格的溫度計,等發(fā)現(xiàn)問題以后就讓我們?nèi)テ鹪V溫度計制造廠吧!”
焦點二: 熱力公司是否存在過錯
被告:在供暖之前,熱力公司對每一處設備都進行了檢修,供暖開始時也對設備進行了維護,因此熱力公司自始至終都盡到了自己的責任,低溫供暖并不是他們造成的,在此事上他們不存在過錯。
原告:針對被告方的這一答辯,羅律師向法庭提交了一份熱力公司去年出現(xiàn)事故的分析報告書,其中有這樣一段“直插式玻璃管溫度計因使用年限久發(fā)生破裂……”。羅律師稱:如果熱力公司真的盡到了自己的責任,怎么可能會有像溫度計年限久發(fā)生破裂這樣的情況發(fā)生?熱力公司在停暖上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焦點三: 患病與低溫供暖是否有因果關系
被告:如果鄒老師要證明患病與低溫供暖之間存在關系的話,就應該自己向法庭提交證據(jù)或者找到證人來證實主張,否則將不排除鄒老師是在戶外或者其他地方患病,從而引發(fā)肺炎的。況且鄒老師已經(jīng)七十多歲了,患病應該與鄒老師本身體質(zhì)弱有關系。
原告:熱力公司實在是有點“欺負人”,因為已經(jīng)年過七旬的鄒老師是一名孤寡老人,這些年來老人一直都是一個人生活,在蘭州也只有一處住所。在這種情況下,讓老人到哪里去找證人?從那里獲取證言?“總不能一直在老人家里架上攝像機來取證吧?熱力公司是從12月17日至24日停暖的,而鄒老師是在21日患病的。”羅律師回答道。而鄒老師能提供給法院的就是住院證明和治療明細賬目。
停暖事件發(fā)生后,本報在同城媒體中率先詳盡地作了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