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huán)球時報駐德國特約記者 青 木】德國《明鏡》周刊21日稱,哈馬斯在最近的沖突中已向以色列境內發(fā)射上千發(fā)火箭彈,即使以色列擁有先進的攔截系統(tǒng),仍多次被擊中。報道認為,這其中最主要原因是哈馬斯武器實現“國際化”:來自中國和伊朗的先進火箭彈。
報道稱,盡管不斷遭到以色列空襲,但哈馬斯總能持續(xù)還擊,表明哈馬斯的軍事力量并沒有被削弱。以色列軍事專家收集到的情報顯示,哈馬斯不僅有自制的武器,還有不少先進的國際品牌,“主要來自伊朗和中國”。報道稱,哈馬斯擁有100枚伊朗制造的“黎明-5”型火箭彈,射程達75公里,可將特拉維夫和耶路撒冷納入攻擊范圍內。報道說,哈馬斯還引進數量不詳的中國制WS-1E火箭彈,射程約40公里。以色列專家估計,哈馬斯在18個月之前就擁有這些伊朗和中國制造的武器,但它們得通過重重轉運才能送到哈馬斯手中。報道稱,這些武器先是從伊朗運到蘇丹,然后再走私到埃及;最后通過沙漠卡車車隊進入加沙地帶。報道稱,“顯然這是得到埃及官方允許的,因為這些武器很龐大”。它們也可能是在邊境被分拆運輸,然后通過走私入境。伊朗革命衛(wèi)隊總司令賈法里21日表示,向特拉維夫發(fā)射的火箭不是從伊朗運過去的,但使用了伊朗技術,“火箭彈是在加沙快速制造出來的”。
中國軍事專家劉江平21日表示,中國一直堅持不向沖突雙方出售武器的原則,也不可能直接向哈馬斯提供先進的火箭彈。而且報道中提到的WS-1E屬于122毫米無控火箭彈,世界上至少有超過十個國家都在研制和生產相同口徑產品,從外形看它們非常相似,因此相關報道是否屬實還要打上問號。
這并不是西方媒體第一次把伊朗、中國與哈馬斯聯(lián)系起來。“德國之聲”稱,10月23日,2008年一起校園恐怖襲擊中遇難的8名以色列高中生的家屬對中國銀行提起民事訴訟,指控中國銀行“故意且不計后果地向哈馬斯提供服務,使數百萬美元流入恐怖分子手中”。但隨后中國銀行否認有關該行向哈馬斯提供資金中轉渠道的報道?!?/p> (責任編輯:鑫報)